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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隆志在电话中说梦到了我,在梦中两人一起去买圣诞树。
他说:“可那圣诞树很怪,没有树,只有灯饰,全是细小漂亮的蓝色灯饰。”
或许我应该哭。
我喜欢的男人竟然做了这么一个充满暗喻的梦,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心情郁闷,可他还用那么正直温柔的声音讲给我听,简直惨到家了。
我却非常平静,甚至用略带笑意的声音回答道:
“很有意思的梦。”
隆志接着说:“是啊,我原以为是树,可没有树,只有灯饰。
我觉得奇怪,于是到处找,原以为那些蓝色的小灯饰是缠绕在树上的,可不论怎么拽,都只有互相缠绕的灯,没有发现树。”
自从隆志辞掉工作、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并离开我们租住的公寓以来,已过了半年时间。
但对隆志来说,“文乃是个特殊的女人(文乃是我的名字)”
,所以他时常来我这里,然后又离开。
隆志有个健康的灵魂,我喜欢他健康的灵魂。
但是,要想好好地喜欢一个男人,是一项非比寻常的大工程。
星期六,我得带着外甥女去代代木。
外甥女在那里学小提琴,而她的母亲——我那当牙科护士的妹妹周六一般要上班。
我正在写小说,此前没有职业。
大学肄业后的十几年中,我的生活中只重复着旅行和打工两件事。
其间曾遇到过几个喜欢的人,与他们一起生活,后来或是好聚好散,或是自己逃走,或被别人抛弃;也在连自来水都没有的臭烘烘的屋子里住过,而且不止一次从那样的屋子里被赶出来,整晚流落街头;被人殴打过,也打过别人。
姐姐曾说:“文乃能干体力活,这不错。”
而妹妹说:“体力活并不能干一辈子,你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将来了。”
没有任何特长的我,要想短时间内干脆利落地挣到钱,干体力活是个好办法。
但这个领域中男女差别显著,我能做的顶多是服务生、工地上的车辆疏导、为中餐厅送外卖之类。
我和隆志是在旅行时相遇的。
当时,在英国东部诺福克海边的小酒吧里,他正用大杯子喝啤酒。
我的旅行短的只有两周,长的有八个月。
那次是一个月左右的旅行,每天住在小旅馆里,从格拉斯哥到伦敦,乘坐列车沿海南下。
走过的街道上,几乎都是让我备感寂寞的风情。
天气阴沉寒冷,沙滩上堆着海浪冲上来的海草,到处扔着破旧的渔网。
“我竟在这种地方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真不正常。”
傍晚,风中飘着死鱼的味道。
我费劲地走在难走的沙地上,小声地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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