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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春天,塞尔马到蒙哥马利有人游行;几个长相奇怪的家伙的新歌流行起来,他们给自己取名叫披头士乐队。
在米拉那一代人看来,这次游行是值得称颂的。
它象征着一代人无法实现的愿望。
披头士乐队的音乐似乎有点儿吵吵闹闹的。
但两者都没有产生更大的反响。
五十年代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都很安于现状。
米拉去大学报了名,准备秋季入学,学校还承认她之前的两年学历。
割腕的这一插曲令她冷静下来。
她已经努力去死,可却没能办到,所以,她决定努力活下去。
她经常在花园里劳作,也没怎么管孩子们。
他们回来又出去,只让她做饭和洗衣服,也不是很挑剔。
有时候,她看着他们,心里会想,自己对他们的爱是何时、又是如何被磨灭了的呢?她还记得她抱他们坐在腿上,对他们说话,听他们说话。
可是,她越往后想,记忆就越发模糊了。
他们如今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了,她还记得最后一次爱抚他们是在旧房子里,至少是在五年前。
那天,克拉克被一帮孩子欺负了,他哭着跑回家,身上还带着伤。
他哭哭啼啼地跑过来,她把他抱坐在大腿上,搂着他;过了一会儿,他不哭了,靠在她的肩头,眼睛红肿,抽噎着,把拇指塞进嘴里——如今他晚上还会这样。
突然,诺姆回来了,他大发脾气。
“米拉,你要把那孩子教成娘娘腔吗,还让他坐在你大腿上?天哪,你还让他吸手指!
你到底怎么回事?”
米拉抗议着,诺姆咆哮着。
克拉克急忙爬下来,哭得更厉害了。
然后,他被送回了房间。
诺姆摇摇头,为自己倒了杯酒,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女人多么愚蠢和母亲无意识的占有欲。
“我不是怪你,米拉,我知道你没有多想。
但我告诉你,你得仔细想想。
你不能那样惯着儿子。”
是不是从那时候起,当他们触碰她,她想要伸手触摸他们、拥抱他们时,她就会克制自己?她也不记得了。
那又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了,一个对诺姆唯命是从的世界。
如今,一切都不同了。
她可以随心所欲。
她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打扫房间。
她可以穿着旧衣服在家里走来走去。
每餐饭都很简单、轻松,而且符合孩子们的口味。
时间久了,孩子们都平静下来,他们在家待的时间也更久了,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坐在米拉身边,和她说说话。
可是诺米长得太像诺姆了,克拉克的肤色和眼睛也很像诺姆,她看着他们的时候,心里会有些不舒服。
他们都是诺姆和她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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