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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3页)

她没有程白莲的段位高超,最后还是买了“莲花童子”

的锁。

选好锁后,两人去找了负责在锁上刻字的老师傅,并把名字写在了红纸上。

是程季恒写得字。

陶桃之前从来没有看过他写字,这是第一次。

第一次就被惊艳到了。

他的笔锋既洒脱又苍劲,却不犀利,反而带着几分温柔。

那一刻陶桃忽然想到了欧阳洵《用笔论》中的一句词:“徘徊俯仰,容与风流,刚则铁画,媚若银钩。”

她没想到他的字竟然写的这么好看。

在此之前,她心中有两位字迹特别好看的人,一位是她爸,另外一位是苏晏。

苏晏送她的那本书,她一直留着,扉页上写得那几句祝福她曾临摹过多遍,不只是因为那个时候她喜欢他,也是因为他的字迹矫若惊龙。

现在,她心中的“书法家”

排行榜上又多出来了一位程姓选手。

当程季恒写好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之后,陶桃还特意拿起来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越喜欢,不只是喜欢他的字,更喜欢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并列写在一起的样子。

忽然又不想把这张红纸交出去了。

她想自己留着。

犹豫了一下下,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对他说道:“你能再写一张么?这张我想留着当书签。”

程季恒的神色中满是纵容:“行。”

桌角上放着一个木盒子,盒子里放着厚厚一叠红纸,以供写名者用。

程季恒又从那个盒子里拿出来了一张纸,再次写好之后,他像是个刚学会写字的小孩似的满怀期待地看着陶桃:“我写字好看不好看?”

陶桃忍笑,十分配合地点头:“超级好看!”

程季恒:“是不是最好看的?”

陶桃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点了点头:“嗯!”

程季恒捕捉到了她眼中的迟疑,突然想起来了一件事:她曾真情实感地当着他的面夸奖过苏晏的字写得好看,并且还曾照着那几句他写给她的破祝福临摹过好多遍。

好心情忽然被破坏了。

他神色淡淡地看着她,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写字好看还是苏晏写字好看?”

陶桃哭笑不得。

怎么跟争宠的小孩一样?

但她还能怎么办?只能宠着他,不然醋坛子翻了她可收拾不了。

“你!

你!

你写字最好看!”

陶桃斩钉截铁,信誓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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