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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风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宁愿大半夜冒雨开车离开,也不愿在他的家里留宿一晚。
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他十分不服气地想,那个讨厌鬼究竟哪里比自己好了。
上大学的时候,林遇白就总是喜欢粘着沈戈不放,每天几乎形影不离。
无论是吃饭、打球,亦或是去图书馆,都能看到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
一个未被标记的oga整天和一个单身alpha混在一起,说没点别的心思谁相信啊~也就沈戈心思单纯,竟然还傻呵呵地跟对方做起了朋友。
要不是他后来趁林遇白回国之际,故意接近沈戈,并且利用ao之间信息素高度契合的天然优势,很快便与对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他本以为,只要林遇白听到他和沈戈恋爱的消息便会知难而退。
却不曾想,那人好似一点也不在意,依旧阴魂不散地赖在沈戈身边。
私下里,他不止一次同沈戈抱怨过,为什么他们两人约会,非要带一个电灯泡出去。
沈戈每次听后,都会宠溺地摸着他的头说:
“乖,别生气了,下次不带他了好不好?”
可真到了下一次,对方又会说:“云风,你也知道白白没什么朋友,还总是丢三落四,容易被人骗,留他一个人我不放心。”
魏云风那时就在想,如果林遇白被别人永久标记了,是不是就不会再缠着沈戈了……
可谁知后来阴差阳错,那杯下了药的酒竟然会被沈戈喝了,白白让林遇白那个讨厌鬼占了便宜。
但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沈戈从医院出来后就跟他提出了分手,哪怕他哭着喊着说自己不介意也没用。
他知道,沈戈之所以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完全是得益于两人信息素的高契合度。
如果抛开这些不谈,在对方心里,他甚至连街边的一只流浪猫都不如。
瑟瑟秋风夹杂着雨水,从未关紧的窗户飘了进来,无情地吹打在魏云风的脸上。
他赤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木然地盯着窗外出神了片刻,随后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出了一串熟悉的号码。
“喂,干妈,是我~”
沈戈一连几日都没有睡好,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地憔悴。
只不过才一夜功夫,下巴上又重新长出了青色的胡渣。
他手里拿着剃须刀,对着镜子发起呆来。
心里一阵阵发酸,不禁想起从前和林遇白一起度过的时光。
清晨的浴室中,两个穿着睡衣的男人,一前一后地站在镜子前。
矮一点的那个,总是习惯性地用左手捧住另一个人的脸。
熟练地挤出剃须泡沫后,再用剃须刀一点点替对方将新长出来的胡渣刮掉。
虽然平淡,却很温馨。
是他不懂得珍惜,一次又一次透支了对方的信任和爱。
以为只要他不说结束,对方就永远会留在原地等他。
却忘记,人的爱也是有限度的。
失望攒够了,便是离开的时候。
天还蒙蒙亮,林遇白放在床头的手机便开始响个不停。
“喂?”
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贴在耳边,依旧闭着眼,半梦半醒地说道:“看什么热搜,我又不是明星……”
虽然嘴里这样说着,却还是乖乖点开好友分享的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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