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卷 天空战记 第58章 食之饕餮族(上)
品尝过前三道美味后的破军已经认为是人间绝品,端起盛凤茸百菌汤的木碗,轻轻一啄,一股渗人心脾的芳香顺着喉咙滑入腹中,一股暖流游走于全身,破军赶到自己能量虽然没有提升,但是却更加精纯了,能量中的一些斑驳不纯都随着一股汗液被排除体外;大喜之下破军将一碗汤全部倒入腹中,通过元神对菌汤的分析;破军得出之所以有这种功效,主要来源于母树树液的功效。
明白这点后,破军真想尝尝只有“天包厢”
中才能喝到的,用母树液酿制的“树元青酒”
是何等滋味!
同时他也对绝地通天的幕后老板感到好奇,此人能造出这等奇妙菜肴,又免费招待强者,此人目的何在?
费神思考从来不是破军的个性,吃饱喝足后;他决定好好去领略一下异星球的风土人情。
破军召唤出双龙斗日凯,飞行于母树星的树冠上空;虽然不借助神凯他也可以飞行,但是他现在能量推动飞行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在陆地那种肉体爆发力,全速的飞行也就只能保持2倍音速的速度;巨木城相距于绝地通天足足有3千多公里,为了不把时间白白的浪费到路上,所以他才换上了神甲飞行,但是在星球大气层内,他不敢把速度放到最快,保持了20倍音速行使;不到10分钟破军就来到了巨木城。
收起神甲后破军降落城中,相比以往到过的城市,巨木城即小又大,全城拥有居民两千四百多万;小,指得是它的城市面积,只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的面积,大,指得是它的城市建筑;一根根巨大的原木构架的普通平房都有十几米高,置身城中,破军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巨人的国度;还好举目望去大街上店铺里的那些人都跟自己身高相仿,那种怪异的感觉才淡去不少。
“打死这个小兔崽子,敢偷老子店的东西;你是不想活了!”
一个“偷”
字吸引了破军的目光,他扭头看去虽然相距甚远;但是以破军视力依然清楚看到四五个伙计打扮的人,对地上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十四、五岁大男孩在那里拳打脚踢;一个身着锦衣,脑满肠肥的胖子在那里指手画脚骂骂咧咧。
此情此景触动了破军一些儿时的记忆,他不假思索的纵身来到男孩的身前;围观的众人跟行凶的伙计直接被破军超速带起的劲风掀飞了出去,那个胖子明显练过功夫,并且有了星级以上的水准;所以只退了几步,但是却面色苍白;眼神惊讶的望着破军,显然是对于破军仅是带起的劲风就能刮动他,很是吃惊!
如果他要是知道破军只不过用了十分之一的速度,在破军的全速度下四星级的助教都被兜飞出去,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你叫什么名字?”
破军扶起倒在地上的男孩,轻轻问道。
“冷萧!”
男孩冰冷的说出自己的名字,青紫色的小脸上却透出一股与生俱来的固执。
“冰冷萧煞,不错的名字;我很好奇你到底偷了他们什么?被他们这么打!”
破军对于男孩的冷淡不光不恼,并且还很是欣赏。
“一根香肠”
冷萧还真是惜字如金,多一个字都不肯说。
“嗯,这样啊!”
看到冷萧那面黄肌瘦的样子,破军就知道他偷东西一定是饿的受不了才为之;只是个“业余”
的,并不像自己儿时那样是个“专业”
的金手指。
看到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丝毫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胖子他怒了,开始时对破军的顾忌也是荡然无存。
“两个混蛋小贼,你们分明就是同党;赶紧给霍深老爷我磕头赔罪,老爷我高兴的话,兴许只是让你们终身为奴就算了;惹老爷我不高兴的话,让你们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奇Qisuu。
com书'要知道我可是巨木城城主的岳父。”
胖子霍深不愧是奸狡之人,先给破军也扣个同犯的帽子,然后再报出城主岳父的身份压人。
可惜啊,他的这番心思用到破军身上是白费了!
以破军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别说对方是什么城主岳父,就算是城主本人又怎么样呢,惹毛了他,照杀不误!
感觉对方在耳边的呱噪,破军曲起右手中指向着霍深一弹,一股压缩气流直接射到对方的脑门上;霍深的额头中心瞬间出现一个乒乓球大的透明窟窿,红色的鲜血夹杂惨白的脑髓顺着窟窿流淌出来。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