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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我和春明结婚已经超过三个年头了。
在李凤兰生病不久后的一天,我忽然间开始恶心呕吐,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是怀孕了。
自己也说不清是惊还是喜?抑或还有忧?安安静静的过着日子,似乎根本就没想过孩子的来临。
我家在新民市的农村,因为姊妹众多,在男孩吃香的乡下,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在家里又不出众,很少会有人注意我的存在,或者说我的存在,并不受家人和周围的人的喜爱和欢迎。
我就像一颗长在荒野里的小树,任风吹日晒雨淋,无人问津任由自生自灭,倒也自由自在。
妈妈的打骂,似乎在我灰蒙蒙的生活里添加了一剂调味品。
那种受歧视受羞辱的感觉让我有一种强烈的逃离**。
特别是看着姐姐们纷纷考学走出农村,平日里形单影只、又默默无闻的我也加倍的努力,指望着脱离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同时也远离我不喜欢的人和地方。
也许是冥冥中的定数,也许是老天看我真的太无助、太绝望、同时也真的付出了心血,怜恤我的凄苦无奈,最终让我得偿所愿,顺利的走出农村。
在学校念了四年的书,然后顺其自然的分到国营大单位。
我上学念书选择学校都是自作主张,从来没想到要征求谁的意见或者求谁帮助,更没指望过依赖谁,自己就那么执拗的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
或许自己的命运就是幸运,从农村娃一跃成了国企令人羡慕的、端着铁饭碗的佼佼者,这在下岗成为大趋势的情况下,不能不让人心生嫉妒。
我的老公是山区的一名矿工,虽然人很普通,即没有高大的身材,也没有出众的外貌,即没有傲人的资产,也没有令人渴慕的文凭,他刚刚一米七的个头,黄白的肤色,细长的眼睛,厚厚的嘴唇,瘦小的让人担心一阵风就能被风刮跑了。
我们是在农村一个同学的弟弟的一次隆重的婚礼上相遇。
十八、九岁的少女,正是鲜花怒放的季节,即便没有名装靓衫,那种无价的青春足以让人眩目。
我的长相很普通,就是那种扔在人堆里很难被发现的:中等身材,丰满有余、婀娜不足。
圆圆的脸,不大的眼睛,还是一大一小,小巧的鼻子,小嘴薄唇,唯一值得骄傲的是:白皙健康的皮肤。
无论如何也难以弥补我性格上木纳呆板的缺陷。
老公也是鸡群里的一只毫不起眼的一只,不能说鸡入鹤群,但是他的确普通的无法用语言来描绘。
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只因为素昧平生,他竟然说了一句在我听来特别温暖的话,犹如冰天雪地中的一盆炭火,让我心境久久难以平复。
我这人大概就是怪胎,在平常,相识的人给我个笑脸或者陌生的人一句很普通的好意提示什么的,我都会感动得(还不至于感激涕零)心里暖洋洋的,甚至久久不能忘怀。
大概是从小缺少关爱,对那些善意的东西都特别敏感,因而心存感激?或许正如人们所说:“良言一句三冬暖”
吧?
就像《巴黎圣母院》中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受刑,渴得即将脱水时,善良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把水送到他嘴边,他感动得泪流满面,他爱上了天仙一样的爱斯梅拉达,为救爱斯梅拉达他同整个社会为敌,同他的救命恩人为敌,并为了爱斯梅拉达把副主教推下楼,然后自己也一同默默的死去。
我想这并不只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更多是因为他第一次感觉被尊重,更因为雪中送炭更令人刻骨铭心吧?
为了他一句话我竟然对他生出许多好感,更不会想到:也是因为他一句关心的话,到后来我对他的印象也是刻骨铭心的只有一个“好”
字,毅然决然的选择他做了我的终身伴侣。
自己大概真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或者心理有障碍?
因为从小就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个性,再加上性格内向、木纳、自卑,自己很少在人前说话,越是人多越觉得不自在。
当时的农村还是很保守的,上学时男女同学连话都不说,我遇见男生害羞的会脸红,更不知道往哪躲、往哪藏?简直就是没见过任何世面的井底之蛙。
我躲在人少的地方,最后还是被细心的主人家的女儿——我的同学给发现了,她叫上几个年纪相仿的人一同去爬山,就这样我逃离了人群,开始畅享自由清新的空气。
在同行者中就有我现在的老公春明,他瘦小的身材,一张窄脸,尖尖的下颌,浓重的眉毛,一双不大的眼睛特别锐利,我甚至怀疑他的眼睛有X光的功能,只那么不经意的一眼,就能看穿你的五脏六腑,让人恐慌让人敬畏。
他虽然长相普通,却有一种亲和力,更有一种特殊的气质,看上去和当时正红的情歌王子齐秦有些像。
而且他喜欢唱齐秦的歌,抱着吉他用情的样子真的让我无限的崇拜。
我甚至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感觉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吸引人。
他说话幽默风趣,做事沉稳持重,有着与年龄不符的老练和圆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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