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我以前的一名亲信穆长功,这个人领兵能力很强,而首领召集我回来做会议,于是就将主权交给了他。
不过凭他的领兵能力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败在沙龙手里。”
林栋如实说来。
林子枫点了点头,继续道。
“我还是不放心,要知道第一番队现在是狼牙军对外作战的大部队。
这样,我让王鹏带20名执法队的成员跟你一起,立即返回第一番队实施反攻。
但是你记住,你的任务是拖住沙龙,反攻之时不得追敌三里,明白吗?”
林栋点了点头。
“明白了?”
“既然如此,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你与王鹏和执法队立即启程。”
林栋领命而去。
林栋走了以后,林子枫摸了摸额头,又对冯科说道。
“科,狼牙军现在内乱,军火之事你不要亲自去了,派一名信得过的手下去吧!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会对外宣布你已经离开狼牙军。
而你就从暗处开始清查内歼。”
冯科听完,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刘杨,一拉,一定,一打的作战计划暂停,你也留在狼牙军。
同时给我们派在沙龙卧底那边的执法队成员下命令,让他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查清楚到底谁是内歼。
在没有查出谁是内歼之前,不要对沙龙出兵,以免中了埋伏。”
刘杨点了点头。
“行了,没什么事了!
你们出去吧,我先清醒清醒。”
安排好这一切,林子枫脸上顿现疲惫之色,突然打发两人离开。
刘杨与冯科二人见到林子枫的样子,也不好打扰,二人同时离开了会议室。
两人离开以后,林子枫突然趴在桌子之上,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疲惫。
他这个首领不好当啊,走错一步可就是2万人的姓命啊!
而且,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何时才能查到自己的身世。
上次的中东之行不仅没有查到身世,还差点死在了那个地方。
为此他才要发展巨大的势力,等到有一天能跟七王平起平坐之时,自然能从婆罗萨口中知道自己等人的身世档案。
自从何岩松的档案室被烧了以后,能查到自己等人身世的地方也只有婆罗萨的大集营了,不过那地方不是现在的林子枫能去的。
想到这些一桩桩,一件件,林子枫就焦头烂额。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