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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在重庆给你戴的那枚,还有另一半呢。”
贺衡恩笑道。
“那,那……”
程筝懵懵地摸摸后脑,他把那个给忘了。
他一心只想给贺衡恩买枚最新的,最时尚的戒指。
贺衡恩折回卧室把那个戒指盒拿出来,递到他手上,问:“你买的那枚不是对戒?”
“只有你一个人的。”
程筝说。
“现在你把这枚也给我戴上。”
贺衡恩冲他伸出干净的另一只手,“我要戴两枚。”
“……好。”
程筝扶住他的手,取出戒指,像在完成最高难度的杂技,戴戒指的过程是如此的漫长。
他习惯赋予大多数情侣间的举止以极致的意义,自我在脑内想象,高潮,多巴胺分泌不止,推动他的心欢呼雀跃。
“真好看,你的手。”
程筝把他的手攥在手中,力气轻柔,垂眸反复看着。
贺衡恩的手比程筝的手要小上一点,不如他的手有张力,不强劲,但葱白细长,手指一掰就断似的。
指节不甚分明,没有瘦到那种地步,因而显得线条匀称,指头圆润,手背只有单薄的几根血管浮现出寡淡的青色。
程筝在他的手背吻了吻:“亲到骨头了。”
—
“多久之前订的?”
夜静时,贺衡恩趴在他的胸口轻声问。
程筝说:“回到北京那几天,在沈润倾那里订的。”
“在沈润倾那儿订的?”
贺衡恩微微惊讶,举起手仔细看起来,“他的店……难道这就开业了?”
“还没开呢,我是找了他本人,他在国外拿了一枚过来。”
程筝不太好意思的笑笑,“我给他钱他还不要呢。”
“那后来呢?”
“我按着他那个电话号码,找到他支付宝,把钱转过去之后,把他拉黑了。”
这就叫,“没有你想不想,只有你做不做”
吗?贺衡恩受教了。
“怎么傻呵呵的。”
贺衡恩的唇畔漾着笑容,“所以你说没钱,是因为全买戒指了?”
“昂。”
贺衡恩捏着他下巴晃了两下,真是傻到家了。
——
周五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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