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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时节我知道写字出名的,死了的有钟王两人,活着却有曾农髯和李梅庵。
我以为只要赶过了他们,一定就可“独霸一世”
了。
我出去玩时,若只一人我常到龙洞或河边,两人以上就常常过对河去。
因为那时节防地虽由川军让出,川军却有一个旅司令部与小部分军队驻在河对面一庙里。
上级虽相互要好,兵士不免常有争持,打点小架。
我一人过去时怕吃人的亏,有了两人则不拘何处走去不必担心了。
到这地方每月虽可以得九块钱,不是吃面花光,就是被别的朋友用了,我却从不缝衣,身上就只一件衣。
一次因为天气很好,把自己身上那件汗衣洗洗,一会儿天却落了雨。
衣既不干,另一件又为一个朋友穿去了,差弁全已下楼吃饭,我又不便赤膊从司令官房边走过,就老老实实饿了一顿
我不是说过我同那些差弁全认识吗?其中共十二个人,大半比我年龄还小些,我以为最有趣的是那个弁目,这是一个土匪,一个大王,一个真真实实的男子。
这人自己用两支枪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却曾经有过十七位押寨夫人。
这大王身个儿小小的,脸庞黑黑的,除了一双放光的眼睛外,外表任你怎么看也估不出他有多少精力同勇气。
年前在辰州河边时,大冬天有人说:“谁现在敢下水,谁不要命!”
他什么话也不说,脱光了身子,即刻扑通一声下水给人看看。
且随即在宽约一里的河面游了将近一点钟,上岸来时,走到那人身边去,“一个男子的命就为这点水要去吗?”
或者有人述说谁赌扑克被谁欺骗把荷包掏光了,他当时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走到那边去,替被欺骗的把钱要回来,将钱一下掼到身边,一句话不说就又走开了。
这大王被司令官救过他一次,于是不再做山上的大王,到这行伍出身的司令官身边做一个亲信,用上尉名义支薪,侍候这司令官却如同奴仆一样的忠实。
我住处既同这样一个大王比邻,两人不出门,他必走过我房中来和我谈话。
凡是我问他的,他无事不回答得使我十分满意。
我从他那里学习了一课古怪的学程。
从他口上知道烧房子,杀人……种种犯罪的记录,且从他那种爽直说明中了解那些行为背后所隐伏的生命意识。
我从他那儿明白所谓罪恶,且知道这些罪恶如何为社会所不容,却也如何培养着这个坚实强悍的灵魂。
我从他坦白的陈述中,才明白用人生为题材的各样变故里,所发生的景象,如何离奇,如何眩目。
这人当他做土匪以前,本是一个良民,为人又怕事又怕官,被外来军人把他当成一个土匪胡乱枪决过一次,到时他居然逃脱了,后来且居然就做大王了!
他会唱点旧戏,写写字,画两笔兰草,每到我房中把话说倦时,就一面口中唱着一面跳上我的桌子,演唱《夺三关》与《杀四门》。
有一天,七个人在副官处吃饭,不知谁人开口说到听说本市什么庙里,川军还押得有一个古怪的犯人,一个出名的美姣姣。
十八岁时做了匪首,被捉后,年轻军官全为她发疯,互相杀死两个小军官。
解到旅部后,部里大小军官全想得到她,可是谁也不能占到便宜。
听过这个消息后,我就想去看看这女土匪。
我由于好奇,似乎时时刻刻要用这些新鲜景色喂养我的灵魂,因此说笑话,以为谁能带我去看看,我便请谁喝酒。
几天以后,对那件事自然也就忘掉了。
一天黄昏将近时分,吃过晚饭,正在自己擦拭灯罩,那大王忽然走来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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