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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天色已晚。
我一个人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麻木地盯着电视屏幕,来回播放大学时代录制的视频。
时光回到十年前,那时的我尚未变成如今的中年大叔模样,而是意气风发的青年。
姑且就称呼为“他”
吧。
他刚开启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在宋体大这个不拘一格的环境里,享受着自由和快乐。
他和一群同样精力过盛的年轻人一起搞了个校园乐队,一开始,他是吉他手,是主唱,是舞台的中心。
后来,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冲击,他的生活里突然多了个拖油瓶。
他不得不淡出乐队一段时间,等他回归的时候,吉他手和主唱都换了人,为了留在乐队,他只能改弹贝斯,站在主唱身后,像是个配角。
在舞台上,他总是苦着脸带着忧愁弹奏,却不想这种气质竟能吸引女生,他突然变得很受欢迎。
不过,他一直记得,他转型后的第一个歌迷,是个九岁的小学生。
她便是陆漓。
彼时,陆漓无法忍受在家乡的日子,刚转学到宋州,还未完全从失去至亲和环境剧变的变故中走出来。
她情绪接近崩溃的时候,就要听他弹一首原创的曲子。
那曲子很乱,可以说是杂音,但陆漓却把它当摇篮曲,听着它才能安稳入睡。
她说,他的曲子是带着忧愁的乱章。
可后来,也许是陆漓从变故里走了出来,又或者是她的欣赏水平随着年岁增长而趋于提升,不知何时起,她开始厌恶他的贝斯乃至乐队。
最初,他几乎每周都会带着陆漓去参加和乐队的人聚会,但后来陆漓去得越来越少,等到了他大四那年,陆漓就完全不去了,甚至还会找各种理由阻拦他去。
毕业晚会的时候,乐队最后一次在学校的舞台表演,他邀请了陆漓在前排观看,还请她拍下了视频。
视频的最后,他从台上走下来,问陆漓他的表现怎么样。
陆漓回复说,她不喜欢他的贝斯,和其他人一点儿都不搭。
谁能想到,十年后的陆漓,却也偷偷扛起了贝斯,玩起了乐队。
该说她性格别扭呢,还是该说她性格傲娇呢?
门口的密码锁传来按密码的声音,旁我的思绪戛然而止。
陆漓回来了。
“怎么不开灯?”
陆漓嘀咕着走进门,“在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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