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部分(第4页)

余得一盆景,结屈老干天然。

得之嘉定唐少谷,人以为宝。”

说的就是人们以其老根天然盘屈为美,而这与我国自古以来园艺家崇尚自然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在中国人眼中,迎春花先春含苞,入春而放,虽乏惊世之表,也无撩人之香,却能以纤弱的姿质先百花而开,向人间传递春天到来的消息。

与梅花一般,迎春花不畏严寒、傲霜斗雪的刚毅品格,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唐诗人白居易说得好:

金英翠尊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

凭君与向游人道,莫作蔓菁花眼看。

(《玩迎春花赠杨郎中》)

前二句指出,迎春花花黄似金,萼绿如翠,凌寒而开,在众多开黄色花的群芳之中,有哪些可以相比的呢?确实,即如黄花中的姚黄(牡丹之一品)、御袍黄(菊花之一品),皆是花中极品,但或开于春末,或发于初秋,又有哪一种是能够“带春寒”

,与初春的霜寒相争相斗呢?如此一比较,迎春花还真有其不同流俗的风流高格调呢!

所以诗的后二句奉劝世人,莫把迎春花当作蔓菁(又称芜菁,俗名大头菜,其花黄色)一类的野菜花一般看待。

迎春花开花之早,往往能在春节来临之前,百花凋零的严冬已冲寒冒雪率先绽放。

古代迎春花有“僭客”

之称,对此名称,古人一直未予解释,(近人周瘦鹃《花花草草》“迎春花”

一文中也说:“旧籍中称迎春为僭客……不知何所取义。”

)想来必是指她本属春花,却常有“越轨”

之举,不安“本分”

,抢先踞冬而发,大有不速之客的意思,故号为“僭客”

但是,迎春花却又花期漫长,从早春一直可延至农历三月,三春之景,她皆有份,仲春季春,百花丛中仍见她的身影,真可算是长命花一类了。

她能领先一步点缀春色,又不孤芳自赏,不自炫耀,继而默默融身于繁花丛中,成为万紫千红里不起眼的花卉之一,这不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格么!

故宋人韩琦这样赞道:

覆阑纤弱绿条长,带雪冲寒折嫩黄。

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

四、樱桃花发晴满柯……宋·杨万里(1)

樱桃以果实闻名,花亦可观。

无论是果实,还是花朵,皆娇嫩、甜蜜。

与李、杏习性相近的樱桃,也是在春季开花,也是白色的花瓣,也是花开时叶子尚未发育,也是入夏后结出累累的果实。

不过樱桃要比李、杏娇嫩得多,喜温暖湿润却不耐阴,适应性较李、杏为差,所以它的分布地域不太广,主要是在长江流域一带,尤以江苏、安徽栽培为多,以北甚至以南少见出产。

樱桃本写作“鸎桃”

、“鸎”

通“莺”

,即黄莺,一名黄鹂,是鸣声婉啭、主食昆虫但也吃些林木果实的鸟类,据说古代人们常看到黄莺的口中含有樱桃实,于是就称这果实为含桃或鸎桃。

《吕氏春秋》云:“为鸎鸟所含,故曰含桃。”

《埤雅》云:“又谓之莺桃,则亦以莺所含食,故曰莺桃也。”

大约在秦汉以来,“鸎”

才被“樱”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王朝教父

王朝教父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喜农门

喜农门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仙道我为首

仙道我为首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剑佛

剑佛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夫人,贱下留情!

夫人,贱下留情!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