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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就道柜上端了一壶上好的冰红茶(不要问我哪里来的冰红茶,这里有故事,以后讲)直接跟上二楼。
燕无忌来到邺城不想引人注目,所以特意穿了一身平常百姓的行头,他杀人不需要带什么兵器,一般都是就地取材,什么趁手拿什么,出手也相当利落,一般很少给对方留下什么痛苦就把事办了。
在他心里这刺杀工作就像艺术一般,要优雅有格调,完事还要翩然离去不留下一点痕迹。
这才是完美的刺杀行动。
(又一个行为艺术的疯子)
此刻他端坐在西子楼二楼的雅间里,他早就打听到今日是齐王高欢大喜之日,要去驿馆迎亲,这西子楼前的大街是必经之路,在这里下手也许会容易点。
说罢他放下随身背的包裹,从里面取出来一把弩弓和几只毒箭。
(好吧笔者也有预测失误的时候,这个疯子今天要换套路了?)
只见他轻轻的推开了临街窗户的一条缝,正好可以观望齐王府和驿馆两个方向。
然后一手拖着弩弓,一手拿起啐了毒的箭枝缓缓放在弩弓上的箭槽里,只听啪嗒一声,燕无忌连忙使劲甩了甩手,脸上泛过一丝痛苦的表情。
压到手上的肉了。
他让小二给他找来檀香点上,在屋子里开始耐心的祈祷做法,等待高欢的来临,每次杀人他都是这样,腰围即将死去的人念上一段佛经超度,为他们祈祷。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在燕无忌眼里高欢和死人已经没什么两样。
迎亲队伍从王府门口一直延伸了近三百米长,人数有七八百人之多,高欢一身新郎官的衣服很合身,骑在马上对着高树和高韩氏,以及他们身后的高岚和高琛拱了拱手,说道:“父亲、母亲,我现在就去迎接新娘。”
这回高欢正是第一回娶亲,把高韩氏高兴坏了,眼泪婆娑的对着高欢道:“去吧去吧,早去早回,赶紧带新娘子回来。”
说罢还擦了擦眼泪。
高树十分不屑的看着她,回头对高欢道:“好好,一路小心,注意安全。”
高仲明大喊一声出发,迎亲的队伍就在乐队的敲敲打打声中朝着城西驿馆浩浩荡荡而来。
高欢对这个迎亲队伍也是十分满意的,全是邺城最豪华的乐队班底,最实力的轿夫,最会扛大旗的,以及高仲明这个最会开道的。
在里西子楼还有一百米的地方,高欢的队伍出现街拐角处。
这已经是弓弩的射程范围了,燕无忌听到吹打的动静,连忙睁眼探头一看,果然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头的不就是高欢么,怎么张成这样,不是说他长的十分英俊吗?燕无忌有点疑惑,但是此时他没有心思管这个,先把任务完美的结束才是正道。
想到这里他缓缓举起手里的弩弓两眼一睁一闭的瞄准,走在最前面开道的高仲明已经被他锁定。
这个燕无忌小的时候受过刺激,所以脑袋不是很好使,虽然暗杀手段堪称逍遥阁顶尖。
每每执行任务都是他带上一个脑子清楚的相伴而行,这次来刺杀高欢原本也带来个助理,无奈半道上这个新人助理让燕无忌无法忍受,还没杀高欢就先把自己的助理给做掉了。
尸首丢在洛阳的某间客栈,自己拿上武器和高欢的画像,就来到邺城。
因为来之前在城外上厕所,没有带纸,所以一边拉一边看高欢的画像,情急之下拿画像当了手纸。
都说了他脑袋不好使,只是模糊记住了高欢的样子,现在终于误把高仲明当成高欢了,其实从两人的衣服就能分辨出他们的身份,高欢穿的跟只龙虾一样上下通红,高仲明则是一身华服,燕无忌自以为是固执的认为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就是高欢,因为通常最有实力的人一般都走在最前面,比如逍遥阁的老大南霸天。
对于他的逻辑,笔者无法理解。
只听他嗖的一声,手里的毒箭像狂奔的骏马直接射中了高仲明,高仲明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看见自己左胸前插了一只箭,鲜血瞬间染红了衣服,骑在马上晃了两下就倒下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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