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 友好的神兽(第1页)

听到宋知了的话,貔貅歪了歪头,然后抬起前爪放到了她手上。

“吼——”

宋知了明白这是在和她打招呼,于是她握住貔貅的爪子上下晃了晃,就是认识了。

她托腮看着面前这只蹲坐在地上的貔貅,小声嘀咕道:“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刚刚在森林里见到貔貅的第一眼,朱雀就直接在识海里点出了它的身份——

神兽貔貅。

朱雀在星舰上感受到的熟悉气息也是来自于它。

宋知了没想到在迷雾森林里竟然可以碰到神兽。

“崽,你和它以前认识吗?”

她问识海里的朱雀。

朱雀通过宋知了的视野观察了一下正在舔爪子的貔貅,最后不确定道:“我也不记得了。”

神兽的寿命实在太长了,时间对他们来说早就失去了意义。

见惯世间百态后,神兽大多数都养出了冷心冷情的性子,没有事的时候就往世间某个山林里一钻,就开始避世。

无聊了就睡一觉,醒来以后就会发现外面早已变幻,原来的同伴也早就不知所踪。

后来灵气逐渐枯竭,许多异兽都跟着消亡,朱雀也只是浑浑噩噩地等待着自己消亡的那一天。

原来的那些过往早已随着岁月更迭淡去,唯一鲜活的,也只有到宋知了身边之后的日子。

所以是否认识貔貅,朱雀是真的不知道。

“行吧。”

宋知了也没多纠结这件事。

她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神兽的脾气都很好,反正这只貔貅的性格是真的好。

哪怕被人按着脑袋坐下,它也只是甩着尾巴柔和地盯着你。

宋知了没忍住,薅了好几下它毛发蓬松的脑袋。

“知知,白虎知道不会放过你的。”

朱雀看着宋知了越来越过分的动作,没忍住在识海里开口。

宋知了的手瞬间就顿在空中,一秒后,她若无其事地把手收了回来。

脑袋上的触感消失,貔貅还抬起头疑惑地看了眼心虚的宋知了。

“没事,我去烤肉了。”

她拍了拍貔貅的脑袋以作安抚,转身朝躺在地上的野猪走去。

宋知了率先把野猪的内丹剖了出来,然后才开始处理内脏。

中途貔貅还好奇地把脸凑了过来,宋知了无奈地看了它一眼,用手肘把它推了推。

“稍微远一点,我手上都是血,等会弄你一脸。”

热门小说推荐
游戏民国

游戏民国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萌宝来袭,霸道邪王追妻忙

萌宝来袭,霸道邪王追妻忙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暴宠,小妻不乖

暴宠,小妻不乖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之太昊登天录

洪荒之太昊登天录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一品匠女

一品匠女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太医

太医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