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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4页)

,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语气里那种熟稔跟亲切,让他深深的嫉妒。

他很想问,你还要多久能忘了温灏给你的那么多回忆。

“真的呢?”

“不信。”

“那你还问。”

“信不信是一回事,问不问是另一回事。”

温宝的思维真的有点异于常人,严施不解,却是笑着摇头起身。

温宝鼓着小嘴也跳起来,“好啦,不管真的假的,我晚上下厨算是给你赔不是。”

“你下厨?”

上一次的煎蛋他可是印象深刻。

温宝眯着眼笑,“相信我,本小姐想学的东西还没有学不会的,只要给我一本料理书,我就给你一桌美味料理……哈哈哈……”

话没说完,自己倒是又笑倒在沙发上。

笑够了,爬起来,“严施,咱们去Super Market。”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温宝把这句中文学的极好。

料理不知做成什么样,工具倒是买了不少。

严施的公寓向来是不开火的,想要做饭,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都要一一备齐。

挑了几本简易料理书之后,二人就进了蔬菜区。

“要西生菜,对,那个大颗的。”

温宝坐在购物车上,指挥着严施奔赴菜场。

“还有番茄,还有西芹……那边,要红色的……”

这边两个人将番茄翻个底朝天,根本没发现不远处的一个黑发褐眼的少女瞪着满是不敢置信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严施,直到少女缓和了表情,徐徐上前,轻轻的唤了声:“严施。”

二人同时转头。

“春晓?!

你怎么来英国了?”

闵春晓浅浅勾勾嘴角,极是温婉的笑。

她是美国华侨,有四分之一的西班牙血统,五官精致,可是举止神色都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严施跟闵春晓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闵家跟严家比邻而居,大人们的交际倒是不多,可是儿时两个人却是玩在一起的,尚算熟稔。

闵春晓喜欢中国文化,高中毕业后便被家里送到了香港。

严施则申请了杜伦大学去了英国。

两个人算起来也有三年多未见,却不想这般巧合的在超市遇见,自是惊喜异常。

“我是来玩的,我爹地妈咪还不知道我离开香港了。”

闵春晓答完,就看向满是好奇看着自己的温宝,“这位小姐是?”

“我女……”

“他妹妹!

我叫温宝宝,是严施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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