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呃…………创作其实不太重要。”
林哲笑了笑,然后将话题转到了着重点上。
“我想要的是演唱的机会,你去卖个面子,有多大机会能拿下来?”
“这…………你要演唱的机会干什么?”
陈子昂不解,同时,他的心里面也没有底。
他现在手头的这两部剧,都是高投资成本的大作。
有一部更是要趁着假期端上映的大爆款。
现在虽然时间还有些远,但是宣传力度很大,热度和期待值都已经拉爆了。
所以这部剧的每一个方面配置都是顶级的。
对于林哲的创作能力,他是高度认可的。
有这样子的前提条件之下,他去卖个面子,还是很容易能够争取到创作的机会。
但是演唱这个东西就不一样了。
从观众角度来看,演唱是更重要的,大部分都不会在意歌词写得精细如何,只要不奇怪就行。
但是演唱这块,要是一般的话,观众的感受就是很直观的。
林哲之前唱歌,他也听过。
抛开关系不谈,凭心而论。
陈子昂觉得林哲的声音条件和演唱技巧只能算一般。
和他顶级的创作能力差远了。
属于是那种歌坛里一抓一大把的二流歌手标准,甚至还只能是垫底的那种。
这样子的声音条件,就算去卖面子,他觉得这事儿的成功率也不高。
想到这里,陈子昂还是选择将话直接说明了,也表示了难处。
关系到了这个份上,直来直去自然是最好的。
不过,听完之后,林哲却摇着头笑道。
“你不了解我吗?我这个水平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我还是拎的清楚的,自知之明必须要有。
演唱这个我不行,所以也不是我想要这个机会。
但是我不行并不代表别人不行。
我给你推荐一个人,她大概率能够胜任的。”
“哦?谁?
这人和你什么关系,值得你专门来找我要我帮忙?”
陈子昂愈发不解了。
认识这么长时间,记忆里,林哲是很少找他帮忙的。
我叫楼淼淼,也有人管我叫楼喵喵。职业么,算是一个道士吧。或者说,你们也可以背地里说我是一个神棍。当然,只能在背地里说啊,当面说别怪我发飙。其实,贫道也是个...
十万年前,异兽大陆得天命推演,是为天魔灭世。十万年后,最后一只洪荒巨兽被杀,从此纵横大荒千万年的上古异兽遗族终灭族绝迹。而与此同时,远在海外的人族大陆。一个凡人老婆婆,从河里捡回一个女婴。终有一天,我将重返故里。血脉后嗣潜伏归来之日,便是灭族仇敌魂断九幽之时!—她的生活原本是悠闲安逸,一夜间却天翻地覆。她提着刀,从极北走来,一刀,划破苍穹。爱这东西,对这个世道来说太过奢侈,让人不敢轻易碰触。我这一生,肩负血海深仇,天命又如何,我所做一切,正是为了逆天改命,登临武道巅峰。...
如果你是天才,你会做些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陈默给出的回答是我要用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这个世界!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陈默忽然发现地球太小,已经容不下他的心了。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陈默抬头看着天空,自语道话说宇宙中真的有外星人存在吗?要不咱去瞅瞅?于是宇宙中多了一个来自地球的疯子,某些物种的殖民时代降临了。(未语浅笑新书发布,希望广大书友支持一二,恳求您手里的每一张推荐票每一次点击!已有三百多万字的完本作品神级天才,坑品有保证,书荒的书友们可以去看看哦!)...
痴傻女童一日开窍,不仅聪明伶俐,还有一身过人之力她凭着双手挣钱养家买地置房,好日子没过几天,又遇旧仇小魔王,怎么办?躲还是战?...
...
方家旁系子弟方通偶然开启剑佩,内中有上古秘典大衍蕴剑诀,更有剑技典籍千千万,通往强者之路悄然打开手持三尺青锋,化身通天修罗。宿敌湮灭剑下,血染我身衣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