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曰我可是深有体会,你也来尝尝我当曰所受的苦难吧!”
杜天毫无感情的说道。
剩下的50多人,现如今再次改变了战术,分为两拨,轮流与林子枫交战。
一方上,一方围,十招以后交换。
虽然每次都会被林子枫借着体术流的灵活杀掉几人,但是自身也在慢慢的陷入绝境。
对方是轮流,自己却要无时无刻的跟对方交手。
慢慢的,林子枫的动作已经开始变慢了,他已经接近了虚脱。
而且现在,体术流的优势也在慢慢的消失。
他现在每使用一次五指统或者手刀,自身都要忍受莫大的痛楚。
至于体术流的第二式八段摔和第三式寸骨,林子枫更是想不不用想。
这种强劲的必杀技,施展个两三次自身就得先枯竭。
眼看林子枫快要不行了,而no20 的队伍里面也只剩下不过数十人而已。
这一次,no20开始害怕了,他没有想到林子枫耐力如此之强。
凭借一个人,硬生生的冲杀在他们百人的队伍之中,还将同为六式修炼者的他们斩杀。
而林子枫看着此人,低着头,喘息着,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去。
脚上的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早就没有了,此时林子枫光着脚踩在下方两寸深的粘稠血河之中,不由得长吸了一口气。
那是什么?久违的鲜血洗礼啊。
自从还在杀手集训营之时,那一次1300人争霸赛,只抽取300人的混战中,林子枫就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鲜血啊,鲜血让他们舒畅,鲜血让他们痛快,鲜血挖掘他们体内的无尽潜力。
这种感觉,让人堕落,让人沉迷。
然后下一刻,林子枫抬起头,看着no20,咧开嘴露出一排白深深的牙齿。
圆形建筑上,杜天刑看着林子枫陷入疯狂的样子,不由得同时长吸了一口气。
“哈哈哈,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林子枫,你果然没有令我失望,想起来了么,我们是杀手,不需要思想,不需要兄弟,不需要情义,只要杀人就好,只要杀人就好。
林子枫,你也终于沦为我们的一员了!
!
!
!”
说道最后,杜天刑突然不能自已。
“锵锵”
一声,大拇指一弹,武士刀跳出了剑鞘。
同时,在他的周围,剑气纵横,在面前的地上,砍下一道道的裂痕。
“很期待与你的一战,我准备好了,你倒是来啊。”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