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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到酒店工作的第三天,人事经理把我叫了过去。
他平时对我说话都挺和颜悦色的,那天却毫不留情面:
“你,就是你!
马上把你的小胡子给刮了!
我的上帝,谁听说过洗碗工还留小胡子的?”
我正要表示抗议,他就打断了我,“洗碗工还留小胡子,真是胡扯!
要是明天我看到你胡子还在,你给我当心点!”
回家路上,我问鲍里斯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他耸了耸肩膀。
“你得按他说的做,哥们儿。
酒店里除了厨子,没人留小胡子。
我还以为你已经注意到了。
为什么?没为什么,这就是规矩。”
于是我明白,这是约定俗成的,就跟穿晚礼服不能配白领带一样,于是我刮掉了胡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这规矩的缘由,因为高级酒店里的侍应都不留胡子,他们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便勒令洗碗工也不能留胡子,而厨子留偏要胡子,以显示他们对侍应的不屑。
这就多多少少体现了酒店里微妙的等级制度。
我们总共有大约一百一十名员工,等级划分就跟部队里的军衔一样细致。
厨子和侍应比洗碗工高一等,如同上尉比列兵军衔高一样。
经理是至高无上的,想炒谁就炒谁,厨子也不例外。
谁也没见过老板,我们对他仅有的认识,便是准备给他的饭菜得比给客人的都精心。
旅店里所有的纪律都靠经理维持,他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总是四处巡查看有没有人偷懒,但是我们对付他还是绰绰有余的。
酒店里有一套完善的服务拉铃系统,全体员工拿它当作通风报信的工具,一声长,一声短,两声长,意思是经理要来了,一听到这样的信号,我们就立马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
经理下面一级是侍应领班。
他不用伺候客人,除非是勋爵一类的人,他负责指挥侍应,并协助采购食品。
他拿的小费加上香槟公司给的回扣(他退回一个瓶塞可得到两法郎),一天下来能有二百法郎。
他并不怎么跟其他员工待在一起,有单独的用餐间,桌子上摆着银质餐具,还有两个穿着干净的白色短上衣的学徒伺候他。
比侍应领班略低一级的是厨师长,一个月能领五千法郎。
他在厨房吃饭,但是可以自己独享一张桌子,还有一个厨师学徒专门服侍他用餐。
再接下来就是人事经理,他一个月薪水只有五百法郎,但是他穿黑色外套,不用干体力活,还能解雇洗碗工处罚侍应。
再下一级就是一般的厨师,每个月薪水从七百五十法郎到三千法郎不等。
厨师下面是侍应,除了为数不多的底薪,每天还能挣大约七十法郎的小费。
之后是洗衣女工和做缝补活儿的女工,侍应学徒次之,他们不能拿小费,但是每个月有七百五十法郎工钱。
之后才是洗碗工,每个月也是七百五十法郎。
然后是女佣,一个月五六百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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