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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第二天早上,我们的钱全花完了,我和帕迪出发去收容所。

我们顺着老肯特街往南去克罗姆利;我们不能去伦敦的收容所,因为帕迪最近去过一次,不愿再冒险去一次了。

走了十六英里的沥青路,脚后跟都磨出泡来了,我们饿得不行。

帕迪不停扫视人行道,攒了一大堆烟头,准备到收容所里去抽。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捡到了一便士。

我们买了一大块陈面包,边走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

我们到克罗姆利的时候,还没到收容所的开放时间,我们就又走了几英里,来到草地边的一片种植园,在那里坐了一会儿。

这是一个典型的流浪汉聚集地,看看被践踏的草地、湿透的报纸和生锈的罐头便知。

别的流浪汉也三三两两来到这儿。

这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附近有一大块茂盛的艾菊丛;甚至到现在,我似乎还能闻到艾菊散发的刺鼻气味,那气味和流浪汉身上的气味交织在一起。

草地上,两匹拖货车的小马驹正在一扇门边吃草,马身棕黄,鬃毛和尾巴都是白色。

我们摊开四肢躺在草地上,浑身是汗,精疲力竭。

有人找来几根干树枝生火,有人拿来不加奶的茶,大家把锡“锅”

传了一圈,每个人都喝了点。

一些流浪汉开始讲起了故事。

其中有个叫比尔的很有意思。

他是个老派乞丐,身体结实,同赫拉克勒斯[1]一样健壮,却干不好活。

他吹嘘说,凭他的力气,只要他想干,随时都能找份苦力的活儿,但是他一拿到第一周的薪水,就会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就被开除了。

他时不时会去“乞讨”

,主要是向开店的讨。

他这样说道:

“肯特那地方真□□的不好混,那地方实在太抠门了。

那儿要饭的人太多了,□□的面包商宁愿把面包扔了,也不愿给你。

现在牛津才是要饭的好地方。

我在牛津的时候,讨面包,讨培根,讨牛肉,每晚还能从学生那儿讨到六便士,租个床位睡。

最后那天晚上,我还差两便士才能租到床位,我便走到一个牧师跟前,向他讨三便士。

他给了我钱,然后一转身便以乞讨罪的名义告发了我。

‘你在要饭?’警察说。

‘不,我没有。

’我说,‘我在问这位先生现在几点。

’警察开始搜我的外套,搜出了一磅肉和两片面包。

‘那么,这是什么?’他说,‘你最好跟我走一趟。

’地方法官判了我七天,我再也不会向□□的牧师要钱了。

但老天啊!

我干嘛要在乎被关的这七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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