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舌头好痛痛
烧烤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夜宵,没有之一,林遥之啃着牛肉串时,满含热泪的想着。
这家店的牛肉遵循了烧烤的一贯风格,多盐多油多辣,味道极重,鲜嫩的牛肉在碳火上滚了一圈,滋滋的冒着热气,散发着让人欲罢不能的香气。
这样的烧烤,显然是非常不健康的,特别是在晚上吃,那更是特别的不健康。
然而人类的身体就好像要和人类作对似得,对这些不健康的食物充满了眷恋,连闻闻气味,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不得了。
林遥之啃着牛肉串,两只脸颊鼓鼓的,当真像一只正在储藏食物的小仓鼠,那一双黑眸盯着面前最后剩下的烤鸡翅,炯炯有神,看得旁边的秦鹿一阵好笑。
他伸手,将鸡翅拿了起来,作势要吃,面前的小仓鼠眼神里便流露出遗憾和失望,还有一丝丝的欲言又止。
“这鸡翅看起来很好吃啊。”
秦鹿还逗她。
林遥之艰难的把嘴里的牛肉咽下去,硬是噎出了一汪泪水,却挣扎着不肯放弃,道:“是……是啊……他家牛肉和鸡翅膀都可好吃了。”
说完还咽了咽口水。
“那我吃了。”
秦鹿说。
“你吃吧。”
林遥之的眼珠子都要落在秦鹿手里的鸡翅膀上了,但还是强迫自己做出了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豪爽的挥挥手,“我已经饱了。”
“真饱了?”
秦鹿问。
林遥之撒谎:“饱了。”
秦鹿哦了声,便要把鸡翅往自己的嘴里送,坐在他旁边的林遥之见状不自觉的微微张开了嘴,好像要随着秦鹿的动作,也尝尝鸡翅是什么味道似得。
秦鹿有些忍不住笑,肩膀微微抖动,手一伸,便把自己手上的鸡翅塞到了林遥之的嘴里。
林遥之被塞懵了,艰难的咀嚼着,好不容易把鸡翅啃了大半,才问:“你不吃啊?”
秦鹿道:“我饱了。”
“你骗我吧。”
林遥之狐疑道,“你晚上也没吃多少啊。”
她说完后还小声的嘟囔了一句,“比我吃的还少。”
秦鹿叹气:“我又不用维持形象回去点外卖,自然也不用和你客气。”
林遥之想起刚才那一幕,登时有些不太好意思,脸略微红了红。
“吃吧。”
秦鹿道,“我真不饿。”
林遥之这才安心的啃起了鸡翅,只是可能因为可以独占鸡翅太过高兴,她没啃两口就嗷的惨叫一声,眼泪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秦鹿被吓一跳,道:“怎么了?”
林遥之伸着舌头,含糊道:“咬着舌头了……”
秦鹿连忙捧起她的下巴,仔细看了看,才发现林遥之这货真是个小憨憨,这一口下去直接把舌头上咬出了牙印,这会儿正滋滋的往外冒着鲜血,看着都让人觉得疼。
“快去拿凉水冲一下。”
秦鹿忙道。
林遥之眼泪婆娑,赶紧去厨房里拿了凉水,漱了漱口,秦鹿又检查了一下,蹙着眉头:“看起来挺严重的,不然咱去医院吧。”
林遥之连忙摇头,因为吃东西把自己舌头咬破,这也太丢脸了吧。
当李斯特成为大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时有人问是什么让你如此年轻就成为国王?李斯特努力!有人问又是什么让你得到大陆上排名最前几位美女的眷恋?李斯特英俊...
一个重生成麻雀的微末存在,觉醒先祖血脉,化身云雀。自微末中崛起,一部无物不炼的无上魔经,炼尽天下神鸟精血。云雀九变,九变成凰!(ps本书不是变身文,百鸟之王,神禽之首才有资格称为凰,和凤雄凰雌无关!)...
这是一个发生在深圳,真实而虐心的故事。2008年,我,穷蠢挫有幸遇到了人生里面的王子。可是我们之间永远无法像偶像剧那么唯美与爱恨交织,只有现实的撕扯和内心的血肉模糊。什么我爱他,他爱我,时光会告诉我们,什么都会过去。我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就是他在我心里,却不再在我身边。...
因为生命之源获得第一桶金的张亚明,决定在澳大利亚买下一个岛屿。 美味的大龙虾昂贵的鲍鱼新鲜的金枪鱼营养丰富的海参横行的螃蟹还有各种的深海鱼...
穿越?怕什么?强暴?怕什么?尸体?怕什么?凶杀案?怕什么?她霁月沉香,鉴证科第一天才的名号是白来的么?看她如何巧妙化解各种难题。休夫,不过是她一句话的问题,堂堂王爷在她眼里,不过是根绣花针。她无心卷入任何人的争斗,只想要无忧无虑的生活。既然他们非要来招惹她,她也不介意陪他们玩玩。骂她蛇蝎心肠!说她是毒妃,她不做些事情,岂不是对不起他们的口舌?美男大把对她爱慕倾心?连那个无情嗜血的王爷也甘愿堕落?好吧,待她仔细考察一番,究竟哪一个才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九彩水晶鱼竿从天而降,能够穿越时空,垂钓到古往今来诸天万界的无数珍宝!垂钓能钓颜如玉,垂钓能钓黄金屋!看家狗是吞天噬神犬,池子里面养的是金龙,肩膀上站着朱雀,胯下骑着白玉麒麟。住着洞天世界,房子是九彩仙宫,交通工具是星际要塞,老婆是绝代仙子我要永生不死,看遍诸天锦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