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
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44】,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
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
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
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
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
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
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
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
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
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
这些我都能理解。
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
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
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
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
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
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
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
沙漠。
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
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
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
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