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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沆瀣一气(第3页)

听说,这九少爷最爱吸活人骨髓,然后用人骨做成琵琶,道号琵琶童子。

就是主人玄虔,此时听到骷髅小孩的狂笑,也神色不悦起来。

“有何可笑?”

琵琶少爷不笑了,语气却格外阴森,“大夏天朝的灵官,有多少和我们这些鬼怪把盏言欢,称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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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此以往,吏治彻底崩坏,世道越发不堪,岂不是我等的机会?

“以贫道看,这天朝的气运,也快到头了,咯咯。”

他虽是鬼怪,却自称贫道。

玄虔冷笑一声:“那又如何?大夏在一日,灵官就还是灵官。”

“再说,天朝如此浩瀚,岂能真的瓦解?哼,起码还有百年国运。”

灵官和鬼怪来往,当然是官贼勾结之罪。

可要真是治罪,那不知道有多少灵官会被问罪,法不责众。

但要说玄虔真愿意和这些鬼怪称兄道弟,那就冤枉他了。

本心上他还是官。

还是把食子老爹、琵琶少爷这些鬼怪当贼!

“今日请两位前来,是有件事,需要两位相助。”

“事成之后,以一百道魂魄、十壶福寿酒为酬。”

食子老爹和琵琶童子闻言,一起放下酒杯。

玄虔说道:“本县有一对姓洛的兄妹……”

“……可他们已经离开佗县,我禁令在身,鞭长莫及…”

“……洛离生下的鬼胎归我,我另有所用。

那个被休的赘婿,直接吃了便是。

他那只小黑狗,本是我的宠物…”

……

马车上的洛宁,突然打了个喷嚏。

“谁在惦记我?玄虔?”

洛宁揉揉鼻子,看着佗县的方向。

离开佗县已经一天了。

按理说已经离开玄虔的辖区,可洛宁仍然心神不宁,不敢丝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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