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晃三天。
今天是四月初五,离四月初七皇家狩猎大赛还有两日。
三天来,曹青每天雷打不动,准时将仙雨术施展在仙桃上。
原本橙色的仙桃,颜色再变,变成青色,香味更加浓郁,色彩更加妖异。
如果将这种青色仙桃拿出去卖,不谈价钱多少,但是这外表,足以吓倒一大群胆小之人。
经过三天高强度训练,顿顿鸡鸭鱼肉管饱,再加上天庭农庄里的特殊灵气滋润。
从外表看去,曹青和以前大似相同,身高还一米七八,消瘦的棱角显得更加刚毅,从表面上看,曹青绝不像一名十四岁的少年。
“给我起来!”
曹青低吼一声,双手各自举着一个八十斤重的石锁。
上下摆动,锻炼臂力,连续做了一百个才将石锁仍在地上。
地面上一共有十几个石锁,这些石锁是前两天曹青花钱在铁匠铺独门制作而成。
提起一旁的凉水,浇在身上,洗涤掉臭汗。
在阳光的照耀下,消瘦的身体,渐渐鼓起,上下两方隐隐有了腹肌的雏形,正在慢慢鼓起,想必再坚持下去,腹肌很快就会锻炼出来。
穿好衣衫,曹青喃喃道:“难怪有人说,穷文富武,这练武果然是有钱人家的玩意。
¤??要不是前两天卖了点黄瓜,这几天就要饿肚子了。”
不过,效果还算不错!
钱也没白花,从最开始的手无缚鸡之力,臂力一举增长到八十斤,只要再坚持下去,臂力突破千斤大有可能。
按照曹青推断,像吕布张飞等这些天生神力之人,臂力最少在千斤之上,否则,又岂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头颅如探囊取物。
夸张是夸张了点,但绝对是真的。
现在再让曹青遇上那泼皮三兄弟,曹青有信心,哪怕不动用板砖神器,也可几个照面之间,将他们打趴下。
穿好衣衫,曹青出了门,这两天消耗太多的肉食,身上的两百一十两黄金已经用去一半,好在这些钱没有白花。
“美味楼!”
曹青这两天经常去的一家酒楼,进了酒楼,曹青准备好好大吃一顿,为即将到来的皇家狩猎做足充份准备。
这几天,郭图一直没来,看样子是有任务在身。
否则,以他的性子,那么在意一名女子,他又岂会不来。
“公子,你要点什么?”
看见曹青,小二堆着笑快步走来。
他可认识曹青,这几天来,曹青至少在他这里消费一百两黄金,这可是大主顾得招待好。
“来三斤酱牛肉,一只叫花鸡,一壶酒,再给我准备二十斤酱牛肉,十只叫花鸡,十壶酒等下带走。”
曹青摸出一锭黄金扔了过去。
“好勒公子,你稍等。”
很快,小二便端着热乎乎的酱牛肉和叫花鸡过来。
曹青当下粗鲁的吃起来,他可不像别人那样慢条斯理,抓起一只鸡腿狠狠的吃着,一边吃一边喝酒。
酒菜吃的七七八八,拿着小二准备好的酱牛肉和叫花鸡朝外面走去。
这时,门口一阵骚动,附近的百姓纷纷朝边上躲去害怕惹上麻烦,将里面情景暴露出来。
“壮士,求求你就放了我们吧!
这孩子她爹娘走的早,我们爷孙俩一直相依为命,从徐州一路乞讨过来,看在我们可怜的份上,你们就行行好,别为难我们吧!”
门口,一名瘸腿老人,将一名年轻姑娘护在身后,向对面的泼皮大汉求饶。
老人口中的姑娘,身上脏兮兮的,大概十五六岁,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身材精致,清洗干净后定是一名漂亮的美人。
也难怪,对面三个泼皮游侠会打他们爷孙俩的主意。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