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章 思想精华的强大作用(第1页)

第二天一早,林大志不到七点就起床洗涮。

虽然不用上班,时间自由,但林大志平时比较自律,一直坚持早睡早起。

不过,当他来到客厅的时候,却发现白薇薇居然先他一步起来了,而且把早餐也给弄好了。

林大志看着桌上熬得金黄的小米粥,烙得喷香的葱油饼,还有两样明显是现做出来的小凉菜,有些意外。

这时,林大志也发现,客厅里竟然十分整洁。

昨天晚上周悦闹了一通,扔得满地的碎纸和垃圾,都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空气中居然还飘着一股好闻的香味。

看着从厨房里拿出碗筷,帮自己盛饭的白薇薇,林大志有些意外,问了一句:“你几点起来的?”

白薇薇一边把粥盛好,放在林大志面前,一边又拉出一把椅子,坐在他旁边说道:“五点多吧,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林大志尝了一口粥,入口带着一股浓浓的米香味,软硬适中,比外面摊子吃的强多了,不由得竖起大拇指夸赞道:“没想到,你这个银行白领还会这个!”

白薇薇笑嘻嘻地说道:“什么银行白领呀,也就是说出去好听,其实就是个打工的,一个月赚那几千块钱工资,啥也不够。

我平时钱都花在臭美上了,吃的可不就得节俭点嘛,所以就自己学着做饭喽。

就是不知道你平时都吃什么口味,要是做得不好吃,你就跟我说,想吃什么我研究着给你做。”

林大志咬了一口葱油饼,赞不绝口道:“好吃,你这手艺绝了,就跟量着我的胃来的一样。”

听到林大志的表扬,白薇薇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笑着说道:“那还用说,我就是给你长的嘛。

不过林哥,你可别光夸我,还得多提意见,这样我才能知道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才能让你用得越来越顺溜。”

看着白薇薇这态度,林大志相当满意,捏了一把她的小脸蛋,笑着说道:“你有这态度就挺好,没事,其实我这人也不挑,粗茶淡饭,一日三餐就挺好,主要是心情得舒畅,你别天天跟周悦似的,动不动就给人撂个脸子,看着糟心就行。”

“那我哪敢呀,林哥你别忘了,我可是你的小舔狗哎,汪汪!”

白薇薇说着,调皮地给林大志做了个小狗作揖的动作,逗得林大志哈哈大笑。

“哎,林哥,我发现一件事儿,今天早上我洗脸的时候,发现我的皮肤居然变得特别特别好,白里透红的,原来我眼角那里还有点斑,平时都是用化妆品遮着,今天看着居然没有了,简直太神奇了!”

白薇薇心情极好,将脸蛋儿凑过去给林大志看。

林大志看着白薇薇这张精致无暇的小脸蛋,笑着捏了捏道:“让你平时不好好钻研系统,现在还问这种低级问题。

你都是有主人的舔狗了,你跟我深入交流一次,比你做一年美容效果都好,连这都不知道?”

“啊?真的假的?”

白薇薇听到林大志的话,顿时惊喜地问道。

下一刻,她连忙用神识查看系统说明,果然从长长的文档中找到了其中一项。

“舔狗通过与男神进行深入交流,接受并消化思想精华,可以同步促进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提升,以达到使男神观看时更加赏心悦目的效果。”

短短的几句说明,看得白薇薇震撼不已。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王朝教父

王朝教父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喜农门

喜农门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仙道我为首

仙道我为首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剑佛

剑佛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夫人,贱下留情!

夫人,贱下留情!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