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末称雄风雨
“十三太保呀。”
有人在一边小声的道。
“是啊,十三太保又聚齐了。”
“这下有好戏看了,十三太保对上天罡百龙,你们说哪个更厉害。”
“强龙不压地头蛇,我觉得十三太保更厉害。”
有人支持十三太保,但有人却更看好天罡百龙,“十三太保哪压的住天罡百龙,光人数就不是对手。”
大家议论纷纷,兴奋不已,纷纷等待着看一场好戏。
“二哥。”
那伙自称十三太保的年轻人大步走到刘钧面前,高声大喊。
这一声喊,让刘钧又记起了许多事情,让他知道,原来他也是这十三太保的一员。
刘钧觉得脸上有些发烧,怎么有这么二的名字啊。
刘钧去府城之前,曾经是乡里的中二少年,结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伙伴,没事吃吃喝喝,偶尔打抱不平什么的。
总之,完全就是受了水浒传的影响,总想着要替天行道什么的。
甚至还歃血结盟,十三个少年人义结金兰。
并且为他们的组织取了一个自认为很拉风的名字,‘十三太保。
’不得不说,水浒传对明传人的影响真的很大,尤其是对那些百姓们来说,看看明末的那些造反的流贼,每个人都有一个牛逼的外号,有叫闯王的,有叫闯塌天的,还有射塌天的,有人叫混一万,就有人叫混十万,还有什么满天星,过天星,混天王、争世王等等,好像没有一个响亮的江湖名号就不好意思在道上混似的。
就连各地的打行的打手们,也都一个个都取了浑号,一条龙、天罡百龙、斧王、枪神等等。
民间的一些游侠儿无赖儿也一样,个个都先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号。
刘钧他们那个时候因为正好是十三个人,因此就自号西湾十三太保,当时都觉得很拉风。
但在现在的刘钧眼里,只感觉一股扑面而来的浓浓的中二感。
不过虽然说当初他们自号西湾十三太保,可又与天罡百龙这种混迹灰色地带的打行打手们不同。
十三太保其实都和刘钧一样,都是良家子弟,而且还都是地主乡绅商人们的子弟,家里有钱,生活条件不错,那个时候被家里送到书院里读书,可又读不进去,结果便整天在外面瞎混。
他们其实更类似于唐宋时代的那种游侠儿,而不是在地方做恶的无赖子,更不是青皮打手们。
曾经刘钧跟着这十几个兄弟也是混迹了好些年,但两年多前,他远走府城。
然后他的那些兄弟们一个个也都年纪不小了,最终结束了挂名书院里然后到处瞎混的日子,回到家里去了。
当初刘钧与他们结识,只是因为大家都在同一所书院里读书,本是同学。
大家都是麻城人,不过只有刘钧是西湾人。
前些天,他们知道刘钧从府城回来了,便相约来找刘钧。
结果又听说了周瘸子要来陆家抢亲,他们一琢磨,陆小姐和刘钧的那段旧情是大家都知的,周瘸子要抢亲,刘钧肯定会来,因此他们便直奔陆家而来,刚好赶上了。
“二哥,回来好几天了,怎么也不去找兄弟们聚聚。”
一个魁梧的青年走了过来,跟刘钧差不多,都是六尺多的身高,脸上还长了络腮胡,穿着生员衣巾。
刘钧从记忆里知道,这是十三太保的老二张山,家在县北,家境殷实,为人热诚,但也是个读不进书的。
看他现在却穿着生员衣巾,很明显不可能是自己考上了秀才,十有八-九是家里花钱纳捐买了个监生。
这也是现在天下乡绅地主们的普遍做法,家里有钱,子弟却考不出功名,便花钱纳个监。
妈妈,你不要离开墨念!小墨念屁颠的跑去抱住张深浅的腿。张深浅微蹙着眉毛看向不远处的墨苏远,只见墨苏远勾着唇看向张深浅,深浅,不是我逼你的,是孩子呀!无赖!张深浅没好气的说道,随即抱起了墨念。...
相恋多年的男友,原来是渣男。和别人滚完床单,转身又下跪求苏茉帮他升职。误入总裁房间,被吃干抹净,威胁签下一纸契约,没想到总裁叶明远却另有目的。协议到期了...
nbpnbpnbpnbp这是一个世界都已陷入地狱的时代!nbpnbpnbpnbp在这个恶魔纵横的时代里nbpnbpnbpnbp谁才是最强大的战士?谁才是最伟大的战警?nbpnbpnbpnbp我说,前面要有光!可是,前依旧黑暗。于是,我便要冲出这黑暗,缔造出一个新的光明世界,创造出一个新的光明纪元。前漫漫,希望的光辉又在哪里?nbpnbpnbpnbp青春热血励志少年末日危机恶魔世纪铁血豪情传递正能量。向上吧,少年们!你们还年轻,必须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并且要在恶魔徘徊的危险区域内,不断的战斗,战斗!然后取得胜利。只有胜利,才能见证少年的青春还有热血!那美丽的彼岸之花,终将会为你盛开!nbpnbpnbpnbp友情提示nbpnbpnbpnbp阅读本书前,请用一个未来世界的视角,看人类如何在危机中生存挣扎救赎!nbpnbpnbpnbp这是一个全新的恶魔世界!...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 长生不老,飞天遁地,呼风唤雨,移山填海。这些神话传说,科学是可以实现的。想拿这些技术,必须拥有科技图书馆最高权限。...
万界融合,灵力消散,历经百万年的修真世界轰然崩塌,蛮荒大举入侵,五行天成为修真者最后的防线。千年之后,来自旧土的卑微少年,以苦力之身,深入蛮荒三年,破格获...
鲜血,缓缓的浸透她素白的罗裙下摆。腹中一阵又一阵的疼痛深深的提醒她,是她的天真害了她和她的孩子。楚云凌天,今日你最好杀了我们母子,不然,我定要你大鹰王朝鸡犬不宁。那腥甜浓重的血腥气息,似乎在验证她话语之中的滔天恨意,源源不断的血液沾湿了那土地,也染红了楚云凌天的心。他想解释,可是她竟如同风一般,消失在他的世界之中,让他无迹可寻。她离开了,带走了他的心,让他明白,自己并不是无心冷情。偶然一撇,虽然她容貌绝世倾城,但是他还是认出了那双清冷无双的寒眸。苦心积虑再见,却发现她已成婚,孩童数岁。羽和,原谅我。我我早已说过,如若我不死,定让你大鹰国鸡犬不宁!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