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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3页)

那些付出的感情和受到的伤害早就淹没了最初的好胜。

关于杨燃天的记忆定格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

他穿着那个年代的男生常穿的白色螺纹跨栏背心,黝黑的肩头结着三五滴水珠向我跑来。

我只看见水珠泛着夕阳的五彩,并在若干年后化成我的那个踩着五彩祥云飞来的他。

他的口气并不好,但比起对其他人算得上温和,甚至我还听出他些许的不好意思,因此我偷偷地笑了。

他说:“你怎么才来?我都踢完了!”

说完,他得意地回头看看他的弟兄们,嗓门稍微大了些,说,“我们赢了!”

除了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其实,我很想触摸一下那黑得万分嚣张的皮肤,很想弹开那泛着五彩的汗珠,甚至很想尝尝他的汗水是不是和我的一样咸。

待到一切结束,痛苦难以摆脱的时候,我才知道无论怎样开始,这一切的算计,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一场游戏。

这么多年,关于那段岁月的所有甜蜜和苦涩已经融合在一起,淡淡的,有点儿苦,有点儿涩,还有那么点儿别的,就像一颗榴莲糖——一种不敢碰触的甜蜜。

但是,只要想起夕阳里跑来的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想起那句腼腆却依然跋扈的问候,我的心情就会平和起来。

是的,无论多少激情多少悲伤,也许能有一份平和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吧?

我捏起那张纸条,对着阳光端详,似乎要找出纸条中的秘密。

如果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去见面,也许第二天人们发现躺在他怀里的就不会是穆茵了吧?

高中毕业更像是一场胜利大逃亡。

每一个半生不熟的丫头小子们,像铆足劲儿的洄游鱼拼命地向外面蹦,蹦得最远的便是最有出息的。

不幸留在家里的,虽然也上大学(我们从小长在大学里,子弟生差不多都有学上),却难免会有些悻悻地看着那些容光焕发走上“征途”

的同学们。

而我揣着那颗榴莲糖,离开这座大院,来到这个海边小城。

从家里坐火车过来要十个小时。

我只想躲开那个人,躲开那段记忆,可是,我并没有意识到,从此我将再也回不了学府路;也没有意识到,即使拥有了城市户口,我也将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独木桥上踮起脚尖舞蹈。

我用指尖轻轻捻揉,原本发黄的纸条变成了碎粉,打开窗户,风一吹就散得无影无踪。

我不是个恋旧的人,过去的,从不留恋。

留下你曾予我的平和,带着背叛离开吧!

床头摆着很多书,在这堆码放整齐的书上边是高高一摞言情小说。

这是我大学的主要功课。

最疯狂的时候,我一天可以看十四本这样的书,然后第二天告假或者旷课。

人不轻狂枉少年——我笃信这句话。

但是,关于爱情,却没有读书这般疯狂。

也许是因为我要的爱情并不疯狂——那应当是为我带来安全与平和的感情。

所以,四年了,我表现得十分保守和羞涩。

其实,也不是一开始就羞涩。

大一的春天,在新的地点,新的一天,我试图展开自己新的恋情。

我鼓足勇气拍开暗恋对象的宿舍门,出来的同学却告诉我,他和另外一个女生爬山去了。

而且那同学神情极为暧昧地强调说:“只有他们两个啊!

公子润主动约的!”

我大概不是那种会勾引别人等人过来说“爱你”

的女孩,但我也不是那种第一次张口之后可以再次张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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