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乔峰有不好的预感,我同样也是,看刘三魁的表情,恐怕也是和我们想到一起去了。
正常的人,是不可能会有这种皮肤的,一抓就脱落,否则写个澡,搓一搓泥,岂不是就成没皮的人了。
刘三魁问我:“小强,王富贵这家伙,该不会是得了皮肤病吧?”
我摇摇头,皮肤病哪有这样的,我听都没听过。
我说刘哥,咱就不要自欺欺人了,王富贵身上发生了什么,咱三个应该都想到了。
刘三魁叹了口气:“这家伙够狠啊!”
何止是狠,王富贵的所作所为,可谓是骇人听闻!
当初他以南疆养僵术,把小秘书一个活人,养成了活僵。
而现在,他把自己也养成了活僵!
而且从乔峰抓落的死皮来看,他入僵的状态,比当初小秘书可要深的多。
我将人皮拿在手中,细细查看。
忽然间,我有一个发现。
刚刚和王富贵对峙时,他身上的皮肤,看起来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把死皮翻过来,果然,死皮的另一面,十分的柔软,和真皮无异。
我曾经听九叔说过,在阴行中,有一个专门做人皮面具的职业,叫做阴.囊师。
阴.囊师可以将人的皮完整的剥离下来,让另外一个人穿上,从而代替被剥皮者的身份。
难道说……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乔峰和刘三魁,两人先是吓了一跳,随后陷入沉思。
“小强,你的意思是,刚刚用枪指着我们的,并不是王富贵,真正的王富贵已经死了,被人剥了皮。”
不对,刚刚王富贵的神情和说话的语气,摆明了就是他。
这时,我又回想起一个细节。
当王富贵对我开枪时,乔峰冲上去给了他一拳。
以乔峰能把屋门踹飞的力气,一拳把王富贵撂倒,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打下满嘴牙齿我都信。
可当时我分明看到,王富贵只是撇了撇头。
王富贵要是有这身体素质,也不可能一身肉了。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可能。
“小乔哥,刘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赶尸人当中,有一种名叫‘附魂’的禁术?”
乔峰点了点头:“的确是有,不过据说已经失传很久了。”
附魂,顾名思义,将人的灵魂,附加到僵尸身上,让僵尸变成一个不会呼吸,没有痛觉的“人”
。
刘三魁打了个寒颤:“小强,你的意思是,王富贵养僵无望,干脆把自己的灵魂,注入到僵尸之中,为了不被别人看出来,他找到阴.囊师给自己剥了皮,穿到了僵尸身上?”
没错,这就是我的猜测!
而且非常有可能,就是这样的!
我们三个沉默了很久,惊醒时,我立即掏出手机,给山下的人打电话。
若王富贵现在就是批了人皮的两千年僵尸,就太可怕了!
拥有正常的智慧,还拥有刀枪不入的体魄,放在电影里,至少和美国队长、绿巨人一个级别的。
山下的人,别说小黑、驴子,就是九叔,恐怕也扛不住。
庚子泪,甲辰耻,炎黄恨,何时雪!愿英灵,永保金瓯无缺。魂魄化作精卫鸟,血花溅作红心草。看从今,一担好山河,英雄造。...
新书天子呼来求眼熟求包养小时候,林嘉若最大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可是一不小心,爹娘就给她挣了个了不得的身份又一不小心,被一个宠妻狂魔拐回了家大家闺秀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太可能了,就勉勉强强做个恃宠而骄的嗯这是一个娘重生爹穿越,一起宠着本土女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他只不过是个法师学徒而已!请收起你那些无聊的玩笑吧,王子殿下,你认为爱德华是唯一一个经历了断头台战争的人吗?更别说他试图谋杀包括您在内的,在座的所有人!殿下,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我召集了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都没法捕拿他下狱吗?什么?...
本书简介谁说法师高贵?谁说战士就该做法师的附庸?少年柳风为报父仇,打破传统,以战士挑战法师。成就传奇。...
穿越远古,我为夔牛,盘古传承,守护洪荒,从此不周永立,山不倒,天不塌,洪荒不碎,万古不灭夔牛者,上古第一雷兽!注本书是起点洪荒小说中第一本主角守护不周山不倒,在主角带领下各位圣人齐心协力守护洪荒的小...
苏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天门镇,只有自己是人。 他更没有想到天门镇外,方圆百里,是鼎鼎有名的无人区。 少年睁开眼睛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