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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
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
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
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
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黑狗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
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
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
大事件!
战场前线情报!
上海沦陷!
部队征兵征粮!
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
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
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
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
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
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
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
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
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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