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超能学院,下午又是自习课。
高三能讲的内容,老师们都已经反反复复讲了无数次。
现在除了各种测验考试,剩下的就是自习课,当然,主要原因是各个学校的老师死的死、残的残,还能来上课的老师就那么几位,压根分不开身。
教室里,张寿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脑袋被书本盖着,还能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
太阳从窗户照射进来,坐在张寿旁边的余贤正在‘玩’血能,他双手放在课桌下面,两只手都凝聚一团血能,接着控制血能凸起,形成两个模糊的人形。
这两个血能构成的人形就这样在他手掌中拿着长枪对战,两根长枪不断地碰撞。
血族有两大战力构成,其中之一就是血能,任何一个觉醒血能天赋的吸血鬼,都会被血族重点培养。
余贤很清楚血能的重要性。
况且初中的时候,他就看过很多跟血族有关的网络小说。
让他最记忆深刻的是一本叫《觉醒血能后,我走上人生巅峰》的小说。
书中主角意外拯救血族大人物,得到初拥的机会,但因为第一天赋太差被其他吸血鬼轻视、嘲讽,结果第一个大天赋就是血能,从而被认为是血族百年一遇的超级天才,最后不但打脸瞧不起他的吸血鬼,还升职加薪,赢取血族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小说展现大量虚构的血法术。
余贤读初二那段时间一度疯狂痴迷这本小说,甚至幻想自己就是主角。
大概,当年还在读初二的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不但成为吸血鬼,而且第三个天赋就是血能,简直就比爽文小说还要不科学。
不得不说,古人的名言名语,含金量还在上升。
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
自从觉醒血能天赋后,余贤一直都在琢磨血法术。
麒麟APP里有不少吸血鬼运用血能的影像资料,比如利用血能召唤巨大的血之镰刀,还有能够封锁环境的血之锁链,另外还有飞行用的血翼术,白天用来遮挡光线的血之斗篷,甚至还有始祖白天战斗时使用的红云黑天术。
其中有很多血法术,光看效果根本无法理解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余贤最后只好将目光放在血之镰刀上面,这法术虽然同样不简单,但他觉得自己未必不能高仿一下。
他现在操控血能构成的小人作战,其实就是在锻炼自己操纵血能塑形的能力,而小人手中的长枪则是锻炼血能构建成武器后的稳定性。
因为没有人指导,他也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对不对,跟血族的血法术有多大差距。
其实他还开发出一种用途,那就是泡泡。
在将血能变得具有黏性后,只要稍微增加点空气,血能就会跟口香糖一样,轻易吹出泡泡。
如果将大量泡泡控制在脚底,可以产生巨大的弹性,他的速度会变得特别夸张。
除此之外,他还设想在白银之血编织的铠甲内层铺设大量细小的泡泡作为缓冲层,面对那些力量巨大的对手时,应该能起到不错的防御作用。
下课铃声响起。
余贤将血能收回体内,接着取出手机看各种热搜新闻,稍微放松一下精神。
虽然他在太阳照射下并不会感到疲惫,但精神一直集中也会感到另外一种累,就像进厂打工,在流水线上就算肉体不累,人也会产生倦意。
最好还是劳逸结合,该放松的时候就放松休息。
“咸鱼,你晚上有空吗?”
陈玲跟诺拉小声聊了一会,接着转身看着余贤问道。
与女总裁新婚之日,他却与别的女人夜醉不归特种兵王焱回归花花都市,第一次求职面试便被女总裁求试婚,本以为可以混吃赚钱当小白脸了,岂料在职场和爱情生活中事件不断,为了美女总裁和各色美女们,他不得不一展身手,开始自己的都市传奇...
萧伶韵这辈子最庆幸的是,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生,让她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一世,她要踹开渣男,揭穿闺蜜继母大人,打倒爱演戏的堂妹。既然你们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既然你要嫁给我老爸。那我就要嫁给你干爹,让你叫我干妈!天天膈应你,直到膈应死你!可方韵洁的干爹是什么人呢?那是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那是黑暗帝国的不朽传奇。铁血无情,心狠手辣,似乎不好勾搭啊o╯□╰o...
半含轻蔑,半含微笑,才能极致娇俏。厨娘难为,且看女主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以弱胜强演为绝唱。王府公孙,皇室子嗣,本以为花前月下情意浓,却山雨欲来风满楼,究竟人生棋盘如何布局,且让命运女神为你揭开神秘面纱。能人雅士茫茫,以一技之长,步入淑贤殿堂,才能底气堂堂。...
缺德玩意儿叶云穿越了,而且成了一名小道士!为师绝不能容忍如此邪恶功法涂毒世人!叶云随手便将一本绝世仙法扔进火堆普通的修仙者,能够感觉到气若游丝般的天地元气已是万幸号称万年第一的修仙天才也不过看到一条奔流的元气大河!叶云轻轻一闭眼,他分明感觉到,自身周围元气如同一片浩瀚星河不是什么大家与大神,写不出名著与神作,只是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平平淡淡写书,安安静静码字,只愿用三寸笔锋,打造一场修仙盛宴!(正常情况下中午一更,晚上一更!)...
杨朔铭在林中逃亡时意外遭到雷击,回到了1913年的中国,在从土匪手中救下一名女子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一台超级电脑在一代高科技军阀的努力下,中华民族全新的高科技历史时代,从此开始!...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