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外宅(第2页)

平日里佛寺是开放的,但大雁塔内藏佛经甚多,除非是慈恩寺的僧侣,或是皇帝的特许,否则不得入内。

“要进去,除非是雁塔留名,我看这辈子是没机会喽!”

隋乂说的“雁塔留名”

,说的是每一届殿试中进士的士子,可在塔内题上自己的姓名,也是从前朝开始的一种传统,代表学子的最高荣誉。

眼看着殿试已过,新一届的进士也将能登上长安城的制高点一览长安城。

韩家姐妹来到园子也挺高兴,到处走着看着,身后蔡迎奴寸步不离。

隋乂突然循着机会低声问道:“刘兄台,你是准备将……韩氏双女养在这里?”

“你可别误会,我今天只是带她们过来散散心。”

隋乂颇感意外:“那你准备在这里养多少歌舞姬?”

刘愈打量着隋乂道:“我为何非要在这里养歌舞姬?”

“这么好的外宅,你不养小妾,也不养歌舞姬,岂不是可惜?”

刘愈突然又从怀里掏出一大叠纸道,“不如看看这些,都是歌舞坊呈递给京兆府今年新的歌舞姬画像,从中有个挑选,若是看中……我替你赎出来养着。”

刘愈接过那一大叠的画像,上面画的女子,只能用“惨不忍睹”

来形容,倒不是所画的女子丑,只是画工技法上都很老旧,遵循的是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的古代美女准则,这么一套五官单看上去还不错,凑在一张脸上就好像五官缩水了。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至于这些画……还是留着你自己慢慢欣赏吧。”

刘愈将画递还给隋乂。

胡轩和李糜接过去看了看,一个个却都说上面的女子长的漂亮。

这也只能怪刘愈看惯了照片,即便不是照片也见惯了素描,对这种“抽象画”

提不起性质。

“刘兄台,画成这样你也知足吧,你以为人人都像你,画出来的都跟真人似的,就这样的画师在长安城还不好找呢。”

隋乂抱怨着,突然灵机一动道,“要不,我带你去歌舞坊看看,亲自挑选?”

刘愈侧目继续环顾周围,直接回绝道:“不去。

说了今日不去女人比男人多的地方。”

“那里女人也不多多少……”

隋乂正说着,韩家姐妹突然凑过来,韩小婷问道:“公子,可是要去歌舞坊?我……我和姐姐也要去。”

“你们……也要去?”

刘愈没想到她们会过来瞎掺和,“去做什么?”

韩小艺怕妹妹说不清楚,自己走上前道:“公子,是这样,以前我和妹妹的歌舞先生便是爷爷从歌舞坊请来的,我们……想去见见先生。

许久不见有些想念。”

刘愈心中有些醋溜溜的,虽然知道她们口中的“先生”

多半是女子,但若真是老爷们……刘愈心说非一拳挥上去先揍一顿再说。

转念一想又不行,要背地里揍,免得让韩家姐妹说他小气。

“那……那就去歌舞坊。”

刘愈说话的声音也变了,像是要去找茬一样。

隋乂惊喜道:“那就去,等等,我这找个工匠去隋府带个话,让他带一份刘兄台您作画专用工具。

让那些画师也见识一下何为真正的作画大家!”

热门小说推荐
女总裁的妖孽高手

女总裁的妖孽高手

与女总裁新婚之日,他却与别的女人夜醉不归特种兵王焱回归花花都市,第一次求职面试便被女总裁求试婚,本以为可以混吃赚钱当小白脸了,岂料在职场和爱情生活中事件不断,为了美女总裁和各色美女们,他不得不一展身手,开始自己的都市传奇...

重生暴力千金

重生暴力千金

萧伶韵这辈子最庆幸的是,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生,让她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一世,她要踹开渣男,揭穿闺蜜继母大人,打倒爱演戏的堂妹。既然你们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既然你要嫁给我老爸。那我就要嫁给你干爹,让你叫我干妈!天天膈应你,直到膈应死你!可方韵洁的干爹是什么人呢?那是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那是黑暗帝国的不朽传奇。铁血无情,心狠手辣,似乎不好勾搭啊o╯□╰o...

天奴娇之俏厨娘

天奴娇之俏厨娘

半含轻蔑,半含微笑,才能极致娇俏。厨娘难为,且看女主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以弱胜强演为绝唱。王府公孙,皇室子嗣,本以为花前月下情意浓,却山雨欲来风满楼,究竟人生棋盘如何布局,且让命运女神为你揭开神秘面纱。能人雅士茫茫,以一技之长,步入淑贤殿堂,才能底气堂堂。...

道门败类

道门败类

缺德玩意儿叶云穿越了,而且成了一名小道士!为师绝不能容忍如此邪恶功法涂毒世人!叶云随手便将一本绝世仙法扔进火堆普通的修仙者,能够感觉到气若游丝般的天地元气已是万幸号称万年第一的修仙天才也不过看到一条奔流的元气大河!叶云轻轻一闭眼,他分明感觉到,自身周围元气如同一片浩瀚星河不是什么大家与大神,写不出名著与神作,只是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平平淡淡写书,安安静静码字,只愿用三寸笔锋,打造一场修仙盛宴!(正常情况下中午一更,晚上一更!)...

高科技军阀

高科技军阀

杨朔铭在林中逃亡时意外遭到雷击,回到了1913年的中国,在从土匪手中救下一名女子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一台超级电脑在一代高科技军阀的努力下,中华民族全新的高科技历史时代,从此开始!...

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