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梦中又听到了那阵熟悉而陌生的曲调,带着雨季的忧伤水汽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凉爽,还是那个男孩,容貌模糊难辨,她极力想看清楚。
虽然不明长相,她却并不焦急和疑惑,灵魂好似被这森林之声般灵妙的音乐浮了起来,它无处不在,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倏然惊醒了,林涓喜下意识地揉着太阳穴,从半年前开始,她一个月总会做几次这个梦,她性格谨慎,也没告诉任何人。
不过是梦罢了,又不是噩梦,甚至可以称之为美梦,比起枯燥残忍的现实,梦境是那样让人留恋,但愿常在其间,永远别醒。
回想和李邺相关的经历,林涓喜希望是梦,但事与愿违。
她常常会思考,李邺那座神秘的恢弘建筑,既有中国古建筑元素,也有现代形制,甚至还有些奇奇怪怪的构造,实在瞅不出个所以然;李邺的服饰是正规的,可他披头散发,下人们更是乱穿一气。
总之,以林涓喜看到的,无法推测出李府的背景和李邺的身世。
是自然为之,还是混淆视听?
星期日,林涓喜没有回家,因为那个家对她来说与旅馆无异,况且,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今天是阴历九月十五号,距离林涓喜服用噬心丹整整二十五天了,她记得特别清楚,她不会忘得,是啊,怎么可能忘呢?李邺会派人在今天送解药来。
才把噬心丹服下的几天,林涓喜精神极度萎靡,情绪无比低落,甚至觉得活着了无生趣,但慢慢地,她的心境居然好些了,几乎恢复到以往的状态。
一是因为,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和服噬心丹前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敏捷有力;二是因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人都有治愈能力,再大的伤痛,时间可以疗好,虽然留下不可清除的长长瘢痕,但总不再血肉模糊了。
林涓喜窝在房子一天,从日上三竿到暮色苍茫,一直发呆,根本没有心思学习,天麻麻黑时,她终于还是决定看一会子书了,毕竟,生活还是得继续的。
打开书坐那里,却无法集中精力,她看着模拟试卷上秀气的几何图,苦笑,手不由自主伸向旁边的《济慈诗集》,翻到熟悉的那一页——《夜莺颂》,她最喜欢的济慈的诗,每次重读,心中都涌起一股热流,甚至落泪,一位将死的二十五岁男孩,带着对世界的质疑和眷恋,带着对生命的热爱和绝望,写下这首诗,男孩一定想不到,他的珠玑字句,会时时萦绕于一个杀手的心中,以至她在杀人的时候,都在耳边回荡着。
始终有聪明人,有人富有才思,有人智计过人,有人洞悉世事,有人老谋深算,然而,智慧,这个上天独赐人类的法宝,不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
虽然林涓喜知道,她不配这样感慨,因为她也曾杀过人——从许嫣然因为没钱被赶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就是撒旦的信徒了。
正出神着,突然,她感到鬓边碎发动了动,起风了吗?绝对不是,杀手的直觉,让她明白,她身后突然多了个什么。
是那个来送解药的人吗?据倾泓所说,他长得很——应该是惊悚吧!
林涓喜忐忑地、沉着地回过身——手中书立刻落在桌子上,眼前这个,他是人是鬼?
这是个顶多十三岁的少年,五官很是精致秀丽,但这不是重点,他的头发是银白色,全身皮肤是一种半透明的玉色,但这也不是重点——他的眼睛没有瞳孔,黑洞洞仿佛空无一物,又仿佛看到了一切,像极了咒怨中的小男孩佐伯俊雄,好像下一秒就会“喵”
得叫一声!
林涓喜扫一眼地板,心头一惊,这个男孩,他没有影子——男孩开口了,幸而不是猫叫,声音,很是清脆:“你好,我是薛先生,是个鬼。”
林涓喜腾一声站起来,胯骨碰到桌角,台灯受到震动,毫不留情地摔了下去,四周立刻陷入漆黑,她的背撞上了冰冷的墙壁。
几秒的黑暗后,一声响动,顶灯开了,复又亮堂起来,林涓喜看到那个小男孩,也就是薛先生,他的右手刚刚离开灯绳,显然是他拉亮了顶灯。
突然,一张苍白的脸几乎贴到她脸上,黑洞洞的眼睛无神地看着她——薛先生瞬间位移到了她跟前,她下意识去推他,眼看着自己的胳膊穿过薛先生的身子,可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瞳孔的眼睛幽怨地看着她。
林涓喜转惧为恼:“李公子是让你来干什么的?再这么神出鬼没,我下次见了公子,给他告状,有你好看!”
薛先生听她提起李邺,果然安生了,退后几步,从兜里掏出一个白色瓷瓶,递给她:“主人给你的解药。”
林涓喜犹豫片刻,颤抖着手接过了白瓷瓶。
幸而薛先生不再促狭了,静静地看着她服完药,拿过瓷瓶子,倏然蒸发了。
林涓喜回想着,又觉得好笑,这个薛先生未免孩子气,好生调皮,但貌似也没有恶意。
听倾泓说的,这孩子是司刑的,专门打人板子。
到第二个月,薛先生来了,林涓喜已经不再害怕了。
秦砖汉瓦,古董行的恩恩怨怨。阴谋诡计,草根到世家子的逆袭。独具慧眼,鉴宝者的辉煌人生。...
骗术,不是邪术,而是一种武器。用之于善则正,用之于恶则邪。私家侦探,不是警察,但同样追求真相。当小骗子成为私家侦探,那一切都变了,因为真相不再只有一个。关键不在于真相是什么,而在于你需要什么真相。这是一个小骗子在都市中成长和奋斗的故事。PS新书期间,推荐收藏点击,一个都不能少。...
她说,她有所爱的人,她的爱这辈子,下辈子只给那一个人。他说,就算是死了,冥婚也得嫁给我。...
她,需要一个夜太太的名分,他,需要一个名为洛离的妻子,所以,他们结婚了。人前,他们恩爱万分,他无尽的...
主角在一次同学聚会之中,因为一场天降血雨,成为了半人半尸的存在,入百万尸群如若无人之境,混在幸存者营地过着低调的生活。你以为末世就仅仅是这样?错了!嘤嘤嘤什么的还要我说出来吗?以上,这就是林宏的低调生活,你们说是末世,我偏说这是天堂!...
本以为自己的一失足成就了别人的千古姻缘!他生于富贵之家,虽说母亲早逝,但优越的贵族血统让他智商超群,天生异能!年纪轻轻就只手握天,却低调无人知晓!爱,对于他来说太奢侈!因为他的特殊,多年前已不能爱!他与她相遇,乃是阴差阳错!可惜,他们相见不相识!她想躲起来独自抚养两个意外的宝宝!可惜她不知道她却躲进了他的老巢里!擦肩而过的无数次,因为宝宝这个证据太过确凿!最终她失去了两个幼子的抚养权,带着身孕远走他乡!时光荏苒,岁月却独独饶过她!摸着一天天变得细腻的脸,她喜忧参半!啊!你看这个孩子!产房里护士惊叫。MyGod!医生一声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