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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危险,反使他过得心惊肉跳,因为他会幻想是不是有什么看不到的威胁。
只有能辨出危险并采取措施来化解时,他才会感到放心。
对,他要去接头。
但不是按他们设想的方式。
尽管是在战时,伦敦西区仍然熙熙攘攘,费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这样。
他在皮卡迪利广场的哈查德书店买了一本《圣经》,塞进他外套的里袋里。
那天温和湿润,还断续下着毛毛细雨,费伯拿着一把雨伞。
这次接头订的时间是上午九十点之间或者下午五六点之间,按照安排,一个人要每天到那儿去直到另一方露面。
如果接连五天没有接上头,随后的两周里每隔一天去一次。
再接不上头,就放弃行动。
费伯在九点十分到达莱斯特广场。
接头人就在那儿,站在烟草商店的门口,腋下夹着一本黑皮的《圣经》,伪装避雨。
费伯从眼角瞥着他,低着头,从他身边匆匆走过。
那人很年轻,胡须金黄,面孔丰润。
他穿了一件双排扣的防雨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正读着一份《每日情报》。
他不是熟人。
费伯在街对面第二次走过时,发现了“尾巴”
。
一个矮壮的男人,身穿军用塑胶雨衣,头戴英国便衣警察喜欢的软毡帽,正站在一座办公大楼的门厅里,透过玻璃门,盯着街对面门口的间谍。
有两种可能,如果那间谍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费伯只需把他从接头地点引开,甩掉“尾巴”
就成了。
然而,另一种可能是:那间谍已经被捕,站在门口的是个替身,在这种情况下,费伯不能让他和那“尾巴”
看到自己的面孔。
费伯作最坏的设想,然后便想出了一条对策。
广场上有一个电话亭。
费伯走了进去,记住了那电话的号码。
然后他找到《圣经》中《列王记》第十三章那一页,撕下来,在纸边空白上草草写道:“到广场的电话亭里去。”
他绕到国家美术馆后面的街道,找到一个小男孩,年纪约十岁或十一岁,正坐在一个门口,向水洼里扔石子。
费伯说:“你知道广场上那家烟草店吗?”
那男孩说:“知道。”
“你喜欢口香糖吗?”
“喜欢。”
费伯把从《圣经》撕下的那页递给他。
“那家烟草商店的门口有个人。
你把这个给他,他会给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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