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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第1页)

邵蕴华的奏本用的是八百里加急,救人如救火,虽然那不是秦朝的百姓,但是邵蕴华懂得民间疾苦,女皇陛下早一日看到奏本,就能早一日判断,就能早点儿下旨赈灾,百姓活下来的几率更大一些。

两名主要的来使对此堪称是千恩万谢,开始的时候对于邵蕴华的傲慢他们都是忐忑不安的,没想到这位大秦的官员态度是高高在上的,可是办事却是实打实的稳妥,让他们一直悬着的心彻底放下。

大秦朝在打仗,在同塞外的蛮人打仗,就是当年女皇带兵打仗的敌人,这一次卷土重来,不过这次的打的很顺,屡战屡胜,无一败绩,如今接到这份奏本,女皇秦(湛)康乐没有拒绝,边陲小国她还不放在眼里,而且原本有异国人移民过来,她也是知道的。

大笔一挥,一个大大的准字,只是如何赈灾,具体的操作还需要人办理,这——选谁呢?

邵蕴华的奏本女皇接到之后,很多人就知道了,秦朝有钱,女皇大度,肯定会借粮食,那么出差的使臣会是谁?这绝对是个美差,到了那边,必然被细心招待,只要大面上差不多,妥妥的大功劳一件,很多人都颇为眼热。

这么一个白捡功劳的事儿都在盯着,不过也都在掂量自己到底有没有竞争力,邵蕴华三个叔叔呢……嗯!

等看到史瑾瑜那张脸之后,所有人更牙疼,这还有一个丈夫呢,夫妻同心,其利断金,邵蕴华开头,史瑾瑜收尾简直不要太和谐,凭借至尊对史瑾瑜的信任,这件差使肯定是史瑾瑜的。

nnd,这小子还真好命!

然后——女皇的旨意跌破了众人的眼镜!

她没点史瑾瑜,点了邵蕴华身边的沈芷芳为正使,梅馨为副,共同出使闵国。

所有人都用一种隐晦的异样眼光看史瑾瑜,这是被至尊厌弃了么?只有史瑾瑜自己还老神在在,女皇怎么可能点他?除非他是女子,这件事做好了,从头到尾全是女子,那就是女子的功绩,将来也给邵蕴华和水黛挑眉回中枢任要职添加资本。

一旦他去了,那么此事不外乎就是夫妻而已,夫前而妻后,邵蕴华的功绩都会被他碾压(在世人眼里),女皇怎么会允许出现这种事?所以一定会选择水黛沈芷芳或者是梅馨,如今这般做法,这才是女皇的行为,水黛聪明却不如沈芷芳端稳大气,沈芷芳正好是大国的象征。

至于粮食,那自然就从昆明大理还有沧澜府抽调,然后女皇在派人慢悠悠从京城抽调粮食给云地送过去。

在此之前,水黛的心思和史瑾瑜差不多,她已经想到此事的负责人是谁,而且也真心认为沈芷芳比自己合适,她还担心至尊对她们不舒服用错了人,在接到旨意之后,水黛真是乐开了花,士为知己者死这几个字彻底领悟了其含义。

沈芷芳穿上官袍,浑身的端庄大气,两名闵国来使看的眼晕,这就是大国的风范吗?原本以为那名知府气质已经卓然,这位完全不逞多让,果然是大国,人才济济。

梅馨那边很快理好了账目,然后出发,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那指挥人记账的速度,再次让两名异国大使开了眼界,秦朝的小娘子了不起,听说秦朝是女皇陛下,难怪女人能当皇帝,果然厉害,也许他们也可以学学,女人也都是很厉害的么。

后世评论,闵地是历史上第一个彻底实现男女平等的地方,原因可能就出在当年的赈灾之上,从知府邵蕴华到沈芷芳都给了他们不一样的感受,导致闵地在大灾过后的短短二十年时间,女子地位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巴尔他们看着赈灾车辆前行,一个个心中感概万千,跟着赈灾队伍走的还有一些实在思乡心切的人,大多数人虽然想念家乡,可是看到这样一个强大的秦朝,他们还是选择留下,这样的国家让人生活的安心。

邵蕴华很不习惯,史瑾瑜从她身边多出来,她不习惯,沈芷芳和梅馨不在,她照样不习惯,水黛也懒洋洋的没精神,骤然分别,邵蕴华不习惯,她也不习惯。

沈芷芳和梅馨赶了一天的路之后,两个人洗漱吃饭,品茶的时候开始讨论下一步怎么办。

“怎么办?”

沈芷芳首先开口。

“如何安排物资,他们会比我们有更详细的方案,我接手的不过是从他们这边拿到多少东西,然后记录而已。”

梅馨的活计比较轻松,随便一个记账官都能做,不过女皇派了自己过去,想来还有别的用意。

“嗯,我这边恐怕要与他们国君会面,从至尊的旨意看来,至尊对他们的特产还是蛮有兴趣的,以后恐怕会长久的贸易往来。”

沈芷芳对于女皇还是很了解的,女皇很喜欢做买卖,最喜欢引进别的地方的特产,然后将自己这边的一些精致东西卖出去,这样导致秦朝百姓的物资越来越丰富。

“也许还能做点儿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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