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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彬不想向他解释,在他跑出来的这段时间里,他四处寻找却始终徒劳无获的时候,内心的恐慌是怎样把他一点点吞噬殆尽。
只想紧紧抱着他,直到他无处可逃。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很长时间里他都有着把程小天彻底圈禁在家里的想法。
这个笨蛋在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傻乎乎地凑上来说想包养他,工作室的同事乐得前俯后仰,问他从哪来钓来这样白嫩水灵的钻石王老五。
在程小天之前,居彬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
那些男人大都知情识趣,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能力都与他可相匹敌。
他喜欢趣味品位都对等的伴侣,交流起来愉悦,不用应对意外和突如其来的麻烦。
因此程小天莽莽撞撞地闯入他的生活的时候,他真的以为上天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他和程小天的相识是在一次秀场上,那次活动的主办方是程氏集团。
程小天在后台到处乱窜,被他误以为是哪个不懂规矩的新人,抓住就狠狠训了一顿。
程小天无缘无故被训斥了一番,脸上却毫无难堪愤慨之色,乌溜溜的眼睛晶晶亮地看着他,等他训完,蹦出来一句:“你长得真好看。”
那次乌的后果就是程小天从此赖上了他,隔三差五差遣程家的司机往他公司里送名牌衣服手表和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饮料,甚至有一次居彬从givenchy衬衫的包裹里翻出了一包跳跳糖。
弄得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了程家的小少爷在追求自家老板。
居彬对于这种好吃懒做的富二代一向深恶痛绝。
他毕业于美国高等学府,在北欧学习三年后回国,创办了自己的服装品牌和工作室,热爱工作,崇尚无止境地学习和上升。
程小天这种人,在他眼里根本跟社会蛀虫没什么两样。
再不感兴趣的东西,在面前晃久了,也会让人生出一些占有欲来。
他得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程小天虽然笨得让他毫无兴趣,但是皮相确实不错,皮肤摸上去白皙嫩滑,被程家养得精细白嫩。
因此在某次醉酒之后,他蛊惑了程小天,问他要不要履行金主的义务。
程小天傻乎乎地问他什么是金主的义务。
于是居彬就没有客气。
居彬很早就清楚了自己的性向,并且因为很早就出国读书的缘故,向父母出柜坦白的过程也基本没有波折。
那是程小天的第一次,虽然没有出血,昏昏沉沉哭得像被上刑一样,居彬却越来越兴奋。
他觉得程小天身上是有一种让人想要占有和欺负的气质的,这在他的情感体验中前所未有。
那之后不久程家就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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