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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
与刀
有人曾经试图分析我,说我是典型的童年阴影产物,脸上的疤是因为我爹喝多了,拿剃刀给我割了个“笑容”
,而我从此就成了个变态佬。
哈哈哈!
不是那回事。
弗洛依德、心理分析,统统见你们的鬼!
谁要是再胡扯的话,我会送给他一个……“笑容”
。
比起枪来,我更喜欢用刀,枪比较肤浅直接,不到必要时我不用。
刀会让人感觉更有选择性,更从容优雅,也让别人一时无从得知你会对他们干什么。
折磨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比如你气势汹汹地闯进某个晚会,一边放枪一边对着那帮吓得像兔子似的可怜虫大喊:“我们助兴来啦!”
,就能够明白那种感觉了。
但瑞秋那个小妞不好对付,搞得我差点生气。
我还喜欢混乱,这也是我想让蝙蝠侠得到的。
一个人一旦执着于得到某种强大的力量,他一定程度上就会失去为人的本性。
就像某部流行电影一直喋喋不休的,坠入力的黑暗面。
所以说,蝙蝠侠和我一样,都是怪物。
“干掉……蝙蝠侠?”
人人都说杀人不好,我不觉得,因为那得看你要杀掉是什么人。
不过,对我来说,人人皆应杀,只是有个前后的问题,至于谁先谁后,得看我的心情。
但想要干掉蝙蝠侠,你得好好计划。
蝙蝠侠顾忌太多,说的话也都太正经。
男人不该这样,炸个医院就唧唧歪歪。
我倒觉得蝙蝠侠一直在为他那点儿小小的施虐倾向苦恼。
这个世界就是一场游戏,所以你不必那么严肃,所以我也不想因为轰烂了他的宝贝蝙蝠车或把他的心上人从楼上扔下来说抱歉。
他应该清楚,我舍不得杀他,因为比起那帮蠢货,和他玩真是太有乐趣了,他的拳头打在身上,实在是……很过瘾。
我也不想让他退出,他帮哈维·登特的目的我很清楚,但这场游戏怎么能没有大英雄“蝙蝠侠”
呢?为了能让他放开些,我不得不好好刺激刺激他。
哈哈哈!
解读小丑
依照“小丑”
古怪的性格,《黑骑士》服装设计师林迪·海明以“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穿的是什么”
为信条,以伊基·波普、席德·维瑟斯和皮特·多哈提等多位朋克名人的着装为灵感,缔造了小丑混搭风格的盛装丐帮王子服。
“小丑”
脸上的疤痕由三块硅树脂组成,而且只需一小时就能完成化妆,这点曾让希斯·莱吉尔赞叹新科技的好处,让他不用再忍受漫长的化妆之苦。
1真面目:为了扮警察实施抢劫,“小丑”
首次素颜见人,别说脸上的疤,光眼神就够狠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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