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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台上的两人就将对方弄得满身是血。
但他们面容平静,好似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他们是修行者,只不过他们好像忘记修理脑子了。
台下,不知道是谁鼓起来掌,其余的人也跟着鼓掌。
白墨和南南也跟着鼓掌,不过最吸引他们的还是台上的两个肌肉大汉。
那两个大汉全身是伤,伤口处流出鲜红的血液,但他们好像感觉不到痛楚。
站在众人的崇拜之下,他们成为了片刻的英雄。
铛铛铛,一个胖胖圆圆的小矮人提着铜锣走上高台。
他面对众人高声喊道:“阿虎,和阿象,谁才是你们心中的英雄?谁才是真正的勇士?”
“阿虎,阿虎,你是我们的英雄,我们永远支持你。”
一阵杂乱无章的声音,高呼道。
很快支持阿象的声音也传来,两股声音如同相互对冲的浪涛,将那些中间人吵得不行。
白墨和南南顿时感到后悔,自己到底是发了什么疯?老是给自己找罪受,看来以后得改改爱看热闹的毛病了。
铛铛铛,长得和肥球一样的男子再次敲响铜锣,众人的喧闹声停止。
那个肥球高声忽悠道:“我们在米粒城附近找到一种神奇的血液,喝了这种血液,我们心中的害怕就会消失,我们的痛楚就会消失。
我们将成为新的勇士,不再畏惧一切挑战。”
南南对白墨说道:“这么幼稚的话术,只有白痴才会相信。”
白墨看向南南:“你知道那是什么血?”
南南点头:“当然了,我有一个笔友叫邵西。
在他的来信中,就说过米粒城北部的山脉之中下过一场血雨。
夜星辰等人前往调查,根据夜神殿的信息,那场血雨是一头巨鲸伤口处流出的血液。
所以说他们的勇士血,其实就是那场降在山林中的血液。”
白墨思索片刻,山林中的巨鲸,应该是妖兽。
白墨继续询问道:“妖兽的血液之中应该有它的力量才是,喝了,说不定能强身健体呢?”
南南没有思考,直接说出自己的观点:“不可能,如果真的,我们要提高视力就应该去吃鹰眼,要提高速度就去吃猎豹一样。
这样的现象只会出现在故事之中,或者角色扮演之中。
要是这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太可怕了?”
白墨看向高台上的两个大汉,和那些花高价钱去购买勇士血的人们。
在那个很像肥球的家伙安排下,高台两侧排起了长队。
一瓶瓶鲜红的血液被人装入竹筒,然后转卖给手拿碎银的人们。
勇士血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物品,其价格之高令人咋舌。
能够购买得起一瓶勇士血的人,必定是家境殷实、财富雄厚的权贵阶层。
因此,无论这瓶勇士血是否真的有效,只要它不是致命的毒药,那么使用过它的人的后代必然会比一般人更强大。
当勇士血流入贵族手中时,无论它是否真正起到作用,在普通人眼里,它都成为了一种具有神奇功效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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