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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雪寻伸手抹了一把脸,“不是我的。”
哎哟,我的天!
刚才,她好象杀人了。
丁雪寻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
杀人是犯法的呀!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刚才这三人杀的人是自己的n倍。
“多谢三位公子舍命相救!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丁雪寻很快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想,一面诚恳地道,一边继续目不转睛打量三位来得及时得不能再及时的救命恩人。
一番打量下来,丁雪寻心中不由得赞叹,白马王子不一定骑着白马。
帅哥就是养眼。
花夕拾生得一幅好皮相,面如冠玉,目若郎星,丰采高雅。
狭长的凤目似潺潺春水,淡淡的笑意温润让人如沐春风,薄薄的唇角微微勾起,一袭白衣胜雪,一把镶金折扇眩目,虽然风流无拘、洒脱不羁,却怎么看都是玩世不恭的执绔世家子弟。
冷面少年对丁雪寻有隐隐约约的敌意,全程一张冷脸,脸上是面无表情的表情,不知是面瘫还是装酷,丁雪寻直接跳过不理。
三爷呢?丁雪寻心底又是一声叹息。
如果说花夕拾是阳光型花季少年,这个三爷绝对是个闷骚型美少男。
以丁雪寻挑剔的目光看来,不得不承认三爷的五官十分精致,不浓不淡的剑眉下,鼻若悬胆,似黛青色的远山般挺直,似笑非笑的眼眸里藏着清冽和魅惑,让人永远捉摸不透他在想什么。
一身锦衣更显气宇轩昂、清新俊逸,但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很给人压迫感,此人非富即贵,危险一号非他莫属,有多远避多远。
丁雪寻心中又一声叹息,不愧是发施号令惯了的人,就算是静静直立着也给人一种不怒而威拒人千里的感觉,让人说不出的压抑……及不安。
不知怎的,她总感觉三爷细长的眉眼有一二分熟悉,可是哪里熟悉又说不上。
丁雪寻又转头去打量花夕拾,嘿,还是这个顺眼些。
除了那个冷面少年,以上两个帅哥的帅气程度都达到骨灰级别。
一言而蔽之,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朵梨花压海棠,风魔万千少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丁雪寻仔细打量他们的服饰,认定前来相救的人所处朝代应该是中国的明朝,到底是洪武、建文、永乐还是万历年,她就猜不出来了。
朱明,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御国门,君主死社稷,为后世子孙所敬仰。
想到有可能见识朱明的盛世景象洪武之治、永乐盛世、仁宣之治,丁雪寻心中竟隐隐有些期待,也算不白走这一回了。
“看够了吗?”
这时三爷淡淡的开口了,眉宇间隐隐有怒色。
什么时候连一个战败国送来的小小郡主都敢这般毫不掩饰的打量爷了?
“看够了!”
丁雪寻不置可否地扁扁嘴,不就是帅哥吗?谁稀罕。
三爷细长的眼睛冷冷扫了她一眼,显然想不到他这样问,这个女子就真的这样答了。
要命的是,居然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连半点羞耻都没有。
见丁雪寻大大方方迎上他的目光,三爷似笑非笑地督了她一眼,转身道:“叶痕,备马车。”
面瘫男恭身答应一声牵了马匹去套那辆豪华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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