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 连云堡(第1页)

特勒满川南面半曰路程处,有一座城池,这就是吐蕃在西域的要地,连云堡(今阿富汗东北部喷赤河南源兰加尔)。

连云堡并不大,方圆不过三两里,仅能驻守一两千军队,其城池建筑得很粗糙,与唐朝的城池比起来,有着宵壤之别。

吐蕃是青藏高原上的奴隶制国家,其崛起是因为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是唐太宗时期的人物,离现在不到百年,也就是说吐蕃崛起还不到百年。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连文字都没有,是松赞干布派人去克什米尔地区留学,然后创立了吐蕃文字,使得吐蕃走上了文明之路。

尽管如此,因其时间太短,底蕴太差,与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积累相比,差得太远了。

再者,吐蕃地处青藏高原上,地瘠民贫,国力极弱,科技更是不发达,要想拥有坚固的城池,那是不可能的。

不说与唐朝内地的城池比,就是与疏勒相比,连云堡也是差得太远。

不过,连云堡的地势很险要,南面依山,北临特勒满川,易守难攻。

更重要的是,吐蕃在连云堡城南十五里处,依山而建军寨,驻有数千吐蕃军队,与连云堡相呼应。

一旦连云堡遭到攻击,这里的吐蕃军队就可以及时增援。

吐蕃之所以把这里的军队分驻两地,就是因为连云堡太小,驻不下这么多军队。

连云堡城里,没有几间房屋,有的是一片帐幕。

吐蕃人宜于帐幕,不喜房屋,是以城里没怎么修建房屋。

数百顶帐幕东一团,西一簇,没有章法,很是混乱。

吐蕃没有严格的律法,不善于组织管理,方才造成这种结果。

城里地面坑坑洼洼,乍一看之下,与现代乡下的土路没差别,一点也不象是城池。

一点也没有城池的整洁之气,有的是积水,还有牦牛、马匹粪便,东一团,西一团,看上去跟牛圈没差别。

就中有一座最大的帐幕,是吐蕃大将格桑索却的帅帐。

格桑索却身高八尺,长相还算俊俏,皮肤带着太阳色,这是青藏高原的特色皮肤。

此时的格桑索却丝毫不知唐军已经渡过了特勒满川,进逼连云堡了,他聚集麾下,正在取乐。

帅帐里摆了不少几案,十几个部下正在陪他饮酒,欣赏歌舞。

酒是吐蕃的青稞酒,肉是吐蕃的牦牛肉,美人是小勃律的美人。

格桑索却右手里持着一把小银刀,割下一块牦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端起酒杯,美美的喝了一口青稞酒,美滋滋的咂吧着嘴唇,极是享受,眼睛一眯一眯。

五个小勃律美人身着露体装,卖力的唱歌跳舞,细嫩的脸蛋上渗出细汗。

她们固然是卖力,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多少兴趣,爱搭不理的。

小勃律国土狭小,人口少,要想找到美丽的女人还真有些难度。

所谓的美人,不过是矮子里的高个,丑女中的靓女,并不是真正的美女。

要不是看在小勃律王苏失利盛情难却的份上,格桑索却连收留她们的兴致都没有。

“好了!

好了!

你们下去吧!”

格桑索却很不耐烦,冲五个美人挥挥手,象在赶苍蝇似的,暗自嘀咕:“就你们这容貌,勾不起我的兴致。

呃,那晚喝醉了不算!”

五个美人知道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兴致,不敢多留,施礼之后,快步离去。

“这个见鬼的地方,连个美貌的妇人都没有,真是活见鬼了!”

格桑索却骂骂咧咧。

热门小说推荐
游戏民国

游戏民国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萌宝来袭,霸道邪王追妻忙

萌宝来袭,霸道邪王追妻忙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暴宠,小妻不乖

暴宠,小妻不乖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之太昊登天录

洪荒之太昊登天录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一品匠女

一品匠女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太医

太医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