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不过是李昌国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却是很客观,道出了唐玄宗李隆基一朝的盛况。
李隆基毁誉参半,后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玄宗朝人才济济。
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能聚集如此之多人才的,唯有汉武大帝能与之媲美。
这些人才,名垂千古者很多,很多人我们耳熟能详:李白、杜甫、李林甫、高力士、杨国忠、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封常清、郭子仪……
要在这么多人里面选出一个最得宠的人,非王忠嗣莫属了。
有人可能会说一定是杨国忠,因为他有**之宠为依靠;也有人可能会说是李林甫,要不然他不可能把持朝政那么多年……说法很多,却都不对。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这句是说杨贵妃的,同样也可以用在王忠嗣身上。
因为,王忠嗣出身非同一般,他是李隆基收养的“假子”
,也就是义子、干儿子。
并且,这个假子与众不同,十来岁时与李隆基论兵法“应对纵横,皆出意表”
,由此而赢得李隆基的宠爱,赞他“尔后必为良将”
,对他是万分喜欢,费尽心血栽培。
因而,王忠嗣是天子门生,是李隆基一手调教出来的,可以说是李隆基一生中最为得意的一件作品,若把李隆基比作艺术家的话。
更难得的是,此人有卫霍之才,他崭露头角之战与霍卫病极为相似。
吐蕃赞普亲自到玉川检阅吐蕃军队,耀武扬威,向唐朝施压。
这消息传来,诸将哗然,愤愤不平,谩骂不休,却是束手无策。
唯独王忠嗣认为这是天赐良机,唐军应该主动出击,攻打玉川。
这提议立时遭到诸将的反对,因为吐蕃赞普亲自到来,集结在玉川的吐蕃军队那是好几万,而且全是吐蕃的精锐,唐军虽然善战,也不好打。
这事没有得到诸将的支持,王忠嗣却没有放弃,他率领三百勇士,翻山越岭,昼夜兼程,赶到玉川,对吐蕃突然发起攻击,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斩首数千。
吐蕃赞普仓皇而逃,引为奇耻大辱。
这一年,王忠嗣年仅十八岁。
无独有偶的是,霍去病十八岁第一次出征匈奴,率领八百勇士,脱离主力千余里,斩首两千两百多级,与王忠嗣是何其的相似?
自此以后,王忠嗣声誉鹊起,赞扬声一片,以其杰出的军事才干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倍受人们赞誉。
李隆基对他是宠信有加,给他加官晋爵,眼下已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
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这在整个唐朝历史上从所未有,就是李靖、徐懋功这些开国功臣也没有这份殊荣。
放眼整个唐朝,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者,仅王忠嗣一人!
他这四镇节度使掌控唐朝一半兵马。
在当时,唐朝的总兵力差不多在五十四五万,而他手里的兵马就有26.7万人。
而且,他手中的兵马全是唐朝的精锐。
开元盛世之后,大唐处于极盛,国力雄厚,四境安宁,后突厥、契丹都给灭掉了,主要敌人就是青藏高原的吐蕃以及中东的阿拉伯帝国。
王忠嗣手中的兵马,主要是用来对付吐蕃的精锐。
由此可见,李隆基对王忠嗣是何等的信任了。
xxxxxx
陇右节度府,气象森严,唐军兵士把守,水泄不通。
不时有将领快进快出,一副忙碌模样。
这里就是四镇节度使王忠嗣的帅府,他号令极严,凡有命令,部下莫敢不遵。
府里,王忠嗣身材高大,身如铁塔,浑身透着一股精悍之气,身着明光铠,头戴铁兜鍪,威风凛凛。
他很英俊,帅气逼人,若是走在大街上,一定会引得无数美女为之尖叫、为之疯狂。
偏偏就是如此英俊的一个人,却是当时最得宠的名将,李隆基朝虽然猛将如云,却无一人能超越他。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