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风筝(第4页)

维洁兄妹诧异地望着我和任卓文,我向来长于言辞,现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奇怪任卓文怎么能笑,怎么还有心情来讨论我的脾气?我目不转睛地盯住他那只残废的手,胃里隐隐发痛,整个下午的愉快全飞走了。

六岁,对任何人而言,都只是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年龄。

但,爸爸常说古人有八岁作官,十岁拜相的,那么,我距离作官拜相的年龄也不过只差一丁点儿了。

可是,我却只会爬到树上掏鸟窝,踩在泥田里摸泥鳅,跟着附近的孩子们满山遍野地乱跑。

我会告诉人鼬鼠的洞在哪儿,我会提着一条蛇的尾巴来吓唬隔壁的张阿姨,我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草莓,我能辨别有毒和无毒的菌子。

但,假如有人问我一加一等于多少,我会不假思索地说等于一万。

那时,爸爸在乡间的中学教书,我们都住在校内的宿合里,左右全是爸爸同事的眷属,孩子们总数约有五十几人,男孩子占绝大多数。

虽然妈妈用尽心机想把我教育成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家闺秀,可是我却一天比一天顽皮。

我喜欢混在男孩子堆里,整天弄得像个泥猴。

妈妈气起来就用戒尺打我一顿,但那不痛不痒的鞭打对我毫不奏效,只有两次,妈妈是真正狠揍我,一次为了我在张阿姨晒在外面的毛毯上撒尿,另一次就是为了阿福。

阿福,他是老任的儿子,老任是学校里的清扫工人。

阿福出身虽低微,却是校内孩子们的头儿,第一,他的年龄大个子大。

第二,他已经念了乡间小学。

第三,他有种任侠作风和英雄气概。

第四,他有一个蛮不讲理而其凶无比的母亲,如果谁招惹了阿福,这位母亲会毫不犹豫地跑出来把那孩子揿在泥巴里窒息个半死。

基于以上几种原因,阿福成了我们的领袖,但他却不大高兴跟我玩,因为我是女孩子,而且我太小了。

那天,我们有七八个孩子在校园里放风筝,我拥有一个最漂亮也最大的虎头风筝,得意洋洋地向每个人显示。

可是,当那些乱七八糟的小风筝都飞得只剩了个小黑点,我这个漂亮的虎头风筝仍然在地下拖,我满头大汗地想把它放起来,可是无论我怎么跑,那风筝就不肯升过我的头顶。

那些孩子们开始嘲笑我,我心里一急,就更拿那个风筝没办法了。

这时阿福走了过来,他一直在看我们放风筝,因为他自己没有得放。

“让我帮你放,小鹧鸪。”

他说。

我迟疑了一下,就把线团交给了他,他迎着风就那么一抖,也没有怎么跑,风筝就飞了起来。

我开始拍手欢呼,阿福一面松着线团,一面沿着校园兜圈子走,我跟在他后面叫:

“还给我,我要自己放了!”

但他的兴趣来了,越走越快,就是不肯给我,我开始在他身后咒骂,别的孩子又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线绕在一棵大树枝上了,那棵大树长在围墙边上。

我跳着脚叫骂: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上司大人,非诚勿扰!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王朝教父

王朝教父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喜农门

喜农门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仙道我为首

仙道我为首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剑佛

剑佛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夫人,贱下留情!

夫人,贱下留情!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