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早上八点,床头的闹铃震得仿佛自己长了脚一样地欢快。
张臻一把掀开被子坐起来,眼睛都没睁,反手关了闹铃。
他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绕去厨房,这个时候颜回一定在那里准备早餐。
张臻搂过人,在脸蛋上轻轻亲了一下。
他是早起困难户,做这些事的时候凭的全是习惯和感觉,人还是迷糊的。
颜回笑着推了他一把,催促说:“快去洗了来吃。”
张臻这才倒回卧室的卫生间去洗漱,不一会儿再出来,已经是衣冠楚楚,容颜俊朗,一点不见刚才顶着一头乱糟糟头发带着起床气的样子。
颜回这头已经摆好了早餐,菠萝包切开摸上了黄油,两个像小太阳一样充满朝气的煎蛋正在盘子里冒着热气,小碗里是切好的猕猴桃。
两份早餐对着摆在中岛台上,只不过一边配的是鲜奶,另一边配的是咖啡。
张臻和颜回对坐在高脚椅上,他们一般早餐都在这里吃,晚餐才会正儿八经地放到餐桌上。
当初装修的时候颜回选了这个尺寸很大的岩板中岛台,本来主要考虑的是平时打奶昔,备水果,还有做蛋糕的时候用,毕竟厨房台面太窄伸展不开。
哪晓得实际用起来,预计中的情景没派上过几次用场,额外的功能倒是开发出来。
比如用来吃早餐,还有就是被张臻用来做那事。
在偶然试过一次之后张臻对当初这个设计很是满意,台面够大,高度又刚好合适,弄得现在颜回在上面吃东西,经常吃着吃着脑海里就出现一些画面,莫名其妙就脸红耳热的,让张臻更得趣了。
九点,张臻准时出现在办公室。
如今他在表哥的公司里上班,做产品部经理。
虽说都是经理,但这和他以前在泰华做的那个经理完全是两个概念。
上午中高层例会,张臻的表哥比他大八岁,是个很有魄力的人。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和人一起合伙开了这家公司,早年做磁条读卡器,后来换代做芯片读卡机,现在主要的业务已经拓展到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设备。
张臻是总裁表弟这件事在公司并不是秘密,但带来的也不仅仅是优待和方便。
他表哥只在大方向上指点照顾他,具体的工作和业务还得靠张臻自己。
他付出了很多努力,毕竟从零做起,他以往根本就不了解这个行业。
但张臻头脑聪明,心思也活泛,倒也上手很快,那些不满的声音也就渐渐小声下去了。
虽说他现在也年薪百万,在普通人看来大概已经算高收入了,但和以前那种日子比真的可谓天差地别。
这个职位难免会有加班和应酬,这些都是张臻以往最不屑去做的事情,但他早在回国前就想透彻了,没有颜回的日子他无论做什么都没滋味。
就算回来有再多的艰难困苦他也愿意,更何况这只不过是普罗大众的生活罢了。
偶尔也会遇上那么一两个以前认识他想看笑话的,在酒桌上故意叫他泰华太子爷。
如今泰华都没了,这不纯属戳人心窝吗。
但张臻也不恼,他如今心态很好了,不像以前那么经不起激。
他往往并不接茬,只淡淡一笑而过,就事论事。
对方瞧着没意思,也就不再逞这些口舌之快。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