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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齐氏她们吃的好,胡甜也吃的满足。
这顿饭可以计入胡甜“自穿来之后吃过最好的饭食”
记录。
“要是能天天这样吃就好了。”
胡俊这句感叹也道出了胡甜的心声。
“美得你,吃饭还管不住的你的嘴,这兔子是你阿姐碰运气捉来的,谁还能天天有这样的运气哩?”
齐氏教训道。
胡甜在一旁听着不搭话,这会她有点出神,想到了那只山鸡,还想到了那一小片土豆。
天天这样的好运么?
没准有人还真能呢?
那人身手这么好,这山鸡跟兔子可是实打实捉来的,还靠啥运气?要是非说运气的话,人家也不缺,这土豆可不就是在那人的谷底发现的?
胡甜怎么想都觉得这人不是一般的有实力,更不是一般的有运气。
这样一琢磨,咳咳,怎么觉得这男人像个宝哩?
一般遇着宝了要怎么办?
当然是捡回家藏起来。
思维一发散到这里就像脱缰的野马,胡甜怎么想怎么觉得把这个“野人”
捡回家挺划算的,感觉有了这个人立马就能过上“顿顿有肉吃”
的美好生活,虽然有点不争气,但真的很吸引人。
胡甜觉得这个想法很危险要赶快打住,但是一转念又想到她是被这人归为“自己人”
的了,她要是不把他捡回来,说不定以后她自己就回不来了吧?这么一想胡甜心中一凛,觉得这恐怕已经不是她可以选择的,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呐。
既确定了这个想法,胡甜便不纠结,原本拖拖拉拉不想上山,这会动作也麻利起来。
这只兔子不小,有五六斤重,因为八角粉只有一小撮的关系,胡甜就给全烧了。
中午娘四个吃了一小半,还留一大半在锅里,这会就拿个小陶罐直接又装出一部分,还扣了碗粟米饭在里头,直接当盖浇饭抱上山去。
大概是动物嗅觉比较灵,这次还没走到黑林子那里,就远远看见树梢晃动,还听见猴子“吱吱吱”
不耐烦的叫声,等走近了再看,果然一人一猴就等着呢。
猴子站在树梢上伸头往陶罐口那直嗅,男人先看了看胡甜,大约对胡甜“听话”
比较满意,从鼻腔里“嗯”
出一声,也看向胡甜手里的陶罐。
这味道太香了,根本盖不住,一人一猴眼光火热。
胡甜赶紧找把罐子盖拨开,然后并一双筷子一起递了过去。
男人稍稍看了看那双筷子,伸手接了。
胡甜看见男人挺熟练的夹起两块兔肉丢给猴子,然后自己就着粟米饭狼吞虎咽起来。
会说话也会用筷子,这说明男人不是纯粹的“野人”
,但为啥会变成现在这样还流落到山里跟猴子为伴住谷底,却是个谜。
要把人往家里捡,也不是没有风险,胡甜当然也想弄清楚这人的来历,只是这个光靠猜还是不行的。
“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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