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璇色觉得辛甘的反应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她和他说谢谢的时候,他并不是那么的开心,可辛甘又把话题转移到了衣服上,她也就没有多想,转头朝镜子走了过去。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反正也没有什么好照的,照来照去也就是一只吊死鬼,可当璇色真的站在镜子前,看清镜子里人的时候,眼底就立刻闪过了一抹惊喜。
天哪,这个人究竟是谁?
是她吗?
暗红色的绣金旗袍完美的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从脖子到小腿的曲线就好似一溪流水,完美得叫人不敢相信,旗袍的口子大胆的开到了腿根,里面却又非常细心的缝好了外面看不见的隐形内里,让人浮想翩翩的同时也不可能走光。
看到璇色的上身效果,辛甘的眼底也立刻闪过了一抹满意,快速又给璇色做了一个民国风的手推波纹发型,画了个精致的妆。
艳丽的大红唇,微微上挑的眼线和加了酒红的金褐色眼影,一颦一笑都美得好似一副复古又妖冶的画。
与肖如意所走的清纯路线不同,此时此刻的璇色就是一朵绽放的罂粟,在时光里流转,在岁月里浮沉,只要轻轻勾手,就能让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这......辛甘,这真的是我吗?”
璇色愣了好半晌,才终于反应了过来。
辛甘笑着点了点头:“是九殿选的衣服和风格,他说他穿的是霸气邪魅的军官服,虽然这衣服和肖如意温柔清纯的护士服也能配,但真正般配的,还是风情万种又妖冶无比的复古旗袍,事实证明,九殿的眼光果然毋庸置疑。”
原来是他......
没想到北溟曜不仅会抓鬼,会拍戏,还懂得搭配......
北溟曜啊北溟曜,你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东西?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了解你,反正......从她与北溟曜订下豢养契约的那一刻,他们两就已经被命运绑在一起了。
想到这,璇色的唇角就不由的勾起了一抹浅笑:“走吧,不要让他们等久了。”
本来璇色和辛甘进去的时候,众人心底还都有些忐忑,毕竟这服装是提前就搭配好了的,要临时再换一套,谈何容易?
可当璇色再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众人的眼底皆是闪过了一抹惊艳。
美,太美了!
不仅美,还和北溟曜简直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一个妖冶,一个邪魅,一只妖精,一只魔王......不过瞬间,肖如意最拿手的温柔清纯风就被比了下去,黯然失色。
见此,肖如意就不禁狠狠捏住了自己的手,虽然她很清楚,换人的事情已成定局,再没有翻转的可能,但......她心底又何尝不是一直暗暗期待着璇色会出丑呢?
只要璇色出丑,她就还有机会,就算这次没有机会,众人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会站在她这一边,久而久之......她还能一直这么倒霉?
可她没想到的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助理打扮完竟然会有那么惊艳的效果,甚至比她还要惊艳一百倍......
可以说,她连最后的一丝希望都被打破了。
见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璇色看,北溟曜的眉头就不禁轻皱了几分:“辛甘,去找个面具过来。”
2015最悬疑活体!不一样的惊悚!死了十多年的三爷,回来了。那一天,爷爷带着全村上百村民跳河自杀。这条大河,开始变得古怪起来。死鲤地亡,浊河尸逆,人皮杀偶,铜尸甲魁我发现,除了活人和死人,身边还生活着活体!...
同治初年,天下大乱。清失其鹿,使天下群雄共逐之。一代枭雄横空出世,驱除鞑虏,救华夏民族于危亡之中。称霸世界,四海归服。众位看官莫急,且看一段风云跌宕的历史传奇。QQ群383719656,欢迎来访。...
我为了钱,甘愿为他做一切事,包括...
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盛世再现,天才辈出,魔王转世,再临人间。谁能在这无数的天才之中脱颖而出?谁能在这乱世开启之时救世于水火之中?天才还是废柴?出生于魔法世家的魔法废材,不得已只能走上了习武的道路,没成想却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成神路!第一次写书,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求指点,谢谢!感谢起点论坛封面组提供封面,尤其感谢美工那彦乌拉,辛苦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至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带着怨恨而归,誓要将害她的人统统推入地狱。不惜与恶魔的他,签订契约成为二手妈咪。不料惹来朵朵桃花,本无暇顾及,却惹火了恶魔的他。你不是说不碰不干净的女人吗?你这是何意?她冷眸直视那个恶魔男人。林萧依,这一世你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他狠狠的捏着她的下巴,霸道的宣布。她冷笑不语,等一切尘埃落地,带球而逃。妈咪,爸比让你回家结婚。曾经的天使化身小恶魔诱拐她入局。到底是阴谋,还是局中局?...
沈静仪上辈子过得糊里糊涂,莫名其妙失了正妻成了妾。重来一次,她决定清醒一把,把曾经失去的全都夺回来。至于前任未婚夫婿还要不要,这个还是留给表哥决定吧!本文读者群,群号码253891992,敲门砖书中任意人物名字,欢迎勾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