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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含义差不多,毕竟都恨不得把这些小怪物的尸体剁碎了,总不可能还说“我爱你”
“我宣你”
这些话吧,那样可就太鬼畜了。
又在地上又躺了一段时间,等到确定这些人已经走远后,莱特这才敢慢慢的站了起来。
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大脑一阵胀痛,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幅幅陌生的画面,似乎是这个生物之前的记忆。
忍着想吐出来的感觉,强行将这些画面梳理了一遍后,他这才知道“自己”
之前都做了什么,也明白人类在面对这个种族时戾气为什么会那么重。
从记忆里的得知,这具身体的主人原本生活在距离这里不远的一个部落里,和族里的同伴一起,白天睡觉,饿了就起来吃点果子,似乎是一群爱好和平的家伙。
但这些都只是表象,每当夜晚降临的时候,这群小怪物就会彰显出兽性与野蛮的一面,袭击在野外露营的旅客,抢劫人类的村庄,甚至由于种族内没有雌性,还会把掳来的女性当做繁殖机器,可以说是人类天生的敌人。
同时,这群家伙还有着欺软怕硬的特性,别看遇到村庄的时候会一拥而上,一但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存在后,便会立刻逃跑,有时为了能够跑掉还会把自己的同班绊倒,没有一点团结与荣耀可言,虽然有着和人类相似的外表并且掌握了初始的语言体系,但本质上仍然和动物一样,茹毛饮血,野蛮至极。
说真的,看完这段以第一视角出现,并且充满血腥,暴力的十八禁片段后,他现在已经快要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人还是魔鬼了,虽然很清楚这些事情不是自己做的,但萦绕在耳边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停的冲击着他的内心。
按照医学上的说法,这就是有点精神分裂,也就是神经病,搁雷电法王杨教授那里,现在都已经坐上特制电椅了。
不管怎么说,哪怕再抗拒这个身份,莱特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魂穿到这个类似于哥布林的种族身上,这是事实,说什么也晚了,就算他想要叛变到人类的阵营,人家也不会要他。
虽然变成了哥布林,但这并不影响莱特想要活着,可在被人类完全敌对甚至只要见到就会被格杀勿论的情况下,想要好好活着,难度不是亿点点的大。
毕竟从四五个人类就能剿灭一座哥布林村庄这种情况来看,人类精英的战力还是杠杠的,虽然还不清楚是否站在世界的顶端,但至少要比自己强无数倍。
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就是在逃跑的时候,被一支箭轻而易举的射穿身体。
可以说,只要被发现,跑都跑不掉,必死无疑。
虽然哥布林十分残暴,但个体实力并不算太强,甚至连人类的少年都比不过,在这座森林里就是食物链的最底端,也就比植物高那么一点点。
平常抱起团来还能抵挡一下来自外界的威胁,但如果独自乱跑的话,那就和行走的面包片没多少区别,藏在阴暗角落里的猎杀者可不介意吃点新鲜玩意儿。
“总之,还是先回村子里看看情况吧!”
由于天色已经逐渐变暗,纠结了片刻,他便决定先回到记忆里的那个部落看看情况,虽然那里很有可能已经被人类所毁灭,但应该还会有一些残留下来的物资。
而且,莱特也急需找个相对安全点的地方去好好想想自己接下来要去做什么,毕竟穿越来的太突然,他到现在还有点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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