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TMD眼瞎啊,我在脱衣服啊……哦,不好意思,忘记了,你的确是眼瞎。”
这是在开嘲讽拉仇恨。
然而盲眼道人并未如李牧想象之中那样暴跳如雷,而是更加奇怪地问道:“为什么要脱衣服?”
妈的,这贼道脾气这么好?
李牧想要激怒对手的第一阶段尝试,宣告失败。
他只好按照原计划,在原地蹦蹦跳跳,活动身躯,老老实实地道:“光着膀子打架,会舒服一点,而且我的力气有点儿大,害怕一会儿打架的时候,弄坏了这一身衣服,你要知道,这身新衣服我穿上还没有一个时辰呢,弄坏了多可惜。”
李牧说的是真心话。
虽然一个大男人脱光了打架有点儿变态,但反正是夜晚,对手又是一个瞎子,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李牧很了解自己的情况。
真的要是将一身恐怖的力量爆发出来,瞬间就会震碎身上大部分衣服吧,总不能每一次打完架就光屁股啊,所以还不如提前脱了衣服,这样打完架之后,还有衣服穿。
“你真的要为这只妖拼命?”
盲眼道人皱眉。
李牧揉了揉手腕,道:“道长,别这么自信嘛,一会儿打起来,谁拼命还不一定呢。”
他一步一步地朝着湖泊走过来,道:“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要请教道长。”
“什么问题?”
盲眼道人道。
“你妈贵姓?”
李牧道。
什么?
盲眼道人一呆。
咻!
半空之中一道肉色人形闪电略过。
气爆声响起的瞬间,李牧已经越过了百米的距离,跨越水面,一拳砸在了盲眼道人的身上。
全力爆发的李牧,速度力量,何其可怕?
水面被高速移动产生的气浪犁开一条百米长的划痕,而李牧的出拳,则是瞬间就在空中轰出一道肉眼可见的透明光柱,仿佛是一柄无形的惊天神剑一样,分开了这天与地。
站在黑色礁石上的盲眼道人,瞬间就被轰成了一团粉末。
更为恐怖的是,这一拳,拳力余势不衰,跨越了千米的虚空,轰击在湖泊对面一座石峰上,直接将这所直径十多米的小型石峰,直接拦腰斩断。
但李牧的心中,却骤然浮现警兆。
因为拳力犹如打入棉花之中一样的感觉,让他在电光石火之间意识到,这一拳其实根本没有击中目标,视力捕捉到的一切,都是幻觉而已。
他人在半空,没有借力之处,如像是插了翅膀一样,骤然一个闪烁,不可思议地消失在了远处。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一道黑色流光,射碎了李牧高速移动之后在原地留下来的残影。
那是一根羽毛。
黑色乌鸦的羽毛。
李牧的身影,在虚空之中不断地跳跃闪烁,留下无数个残影。
这种画面,仿佛是身外化身一样,夜空中出现了无数个李牧。
他这种犹如瞬移一般高速移动,完全打破了这个世界物理学定论。
但是一道道的黑色流光,无声无息中闪过,准确命中,将那一个个残影都斩碎。
与女总裁新婚之日,他却与别的女人夜醉不归特种兵王焱回归花花都市,第一次求职面试便被女总裁求试婚,本以为可以混吃赚钱当小白脸了,岂料在职场和爱情生活中事件不断,为了美女总裁和各色美女们,他不得不一展身手,开始自己的都市传奇...
萧伶韵这辈子最庆幸的是,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生,让她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一世,她要踹开渣男,揭穿闺蜜继母大人,打倒爱演戏的堂妹。既然你们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既然你要嫁给我老爸。那我就要嫁给你干爹,让你叫我干妈!天天膈应你,直到膈应死你!可方韵洁的干爹是什么人呢?那是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那是黑暗帝国的不朽传奇。铁血无情,心狠手辣,似乎不好勾搭啊o╯□╰o...
半含轻蔑,半含微笑,才能极致娇俏。厨娘难为,且看女主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以弱胜强演为绝唱。王府公孙,皇室子嗣,本以为花前月下情意浓,却山雨欲来风满楼,究竟人生棋盘如何布局,且让命运女神为你揭开神秘面纱。能人雅士茫茫,以一技之长,步入淑贤殿堂,才能底气堂堂。...
缺德玩意儿叶云穿越了,而且成了一名小道士!为师绝不能容忍如此邪恶功法涂毒世人!叶云随手便将一本绝世仙法扔进火堆普通的修仙者,能够感觉到气若游丝般的天地元气已是万幸号称万年第一的修仙天才也不过看到一条奔流的元气大河!叶云轻轻一闭眼,他分明感觉到,自身周围元气如同一片浩瀚星河不是什么大家与大神,写不出名著与神作,只是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平平淡淡写书,安安静静码字,只愿用三寸笔锋,打造一场修仙盛宴!(正常情况下中午一更,晚上一更!)...
杨朔铭在林中逃亡时意外遭到雷击,回到了1913年的中国,在从土匪手中救下一名女子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一台超级电脑在一代高科技军阀的努力下,中华民族全新的高科技历史时代,从此开始!...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