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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星空灿烂辉煌,洒在灯火通明的夜市。
林志走进一家快餐店,要了一份炸鸡腿,薯片,可乐和柠檬汁。
就餐的都是士兵,也有一些商人,餐厅人不多,大家都不认识各忙各的事。
林志很快就把这份价值300铜币的快餐消灭干净,他实在是饿了。
林志用了半天凝聚虚拟空间,精神力消耗过大,肚子更是极不争气,于是他喊到:“老板在来一份,不,来两份。”
老板是个中年人,身板挺拔,高2.4米,一身黑色休闲装,一脸的大胡子,一条腿安了假肢,走路一瘸一拐,典型的沃特人。
他这家快餐店是整个训练营最便宜的餐馆。
客人都是些穷人。
他把两个托盘放在林志面前说道:“新来的就这样能吃,要是参加完训练,你的饭量会更大!”
林志友好的一笑说道:“我时常来光顾这里的,就冲你这份热情,主要我还是个穷小子。”
“穷怕是么,不要失了骨气,看在你饭量这么大,是个大客户的份上,我卖给你件东西,目前来说可是你保命的手段?不是我吹虽然他个头大可是威力,嗯嗯,一枪可以轰碎装甲车的钢板。
如果玩的好可以打掉直升飞机。”
老板自豪的说道。
“那么厉害i,得多少钱?”
林志笑着问道。
“小子要买吗?我叫法尔摩德曾经是在猛龙枪械制造公司服役,后来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我就来这里开了家快餐店!”
法尔摩德笑着说道。
“怪不得,我吃着你的快餐一股火药味呢!
当然要买了,猛龙的枪械我喜欢!
我叫林志。”
林志用餐纸擦擦嘴说道。
“林志跟我来,我给你看把枪?”
法尔摩德一瘸一拐把林志领进餐厅后面他的卧室。
卧室脏乱,一股汗臭,烟草味。
床单已经很久没洗了,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几个空酒瓶。
法尔摩德随意把酒瓶踢到一边,说道:“是有点乱,最近工作太忙了,没时间打理,请坐。”
林志心想好像也没多少客人吗?不过他可不会直说:“没关系我是在平民区张大的,比这里乱的地方见得多了?”
“像你这样有气质的平民,还真不多见,来一支!”
法尔摩德拿出一支劣质香烟递给林志。
林志有模有样接过来叼在嘴里,说道:“老家伙尝尝我这支烟,包里满意!”
林志从兜里拿出一支‘风雪香烟’递给法尔摩德。
“小子看不出你还是个土豪,抽的起这种烟!
我就不客气了。”
法尔摩德像个沙漠里饥渴旅人,拿出火机点燃,十分享受的吸了一大口,憋在肺里很久,才恋恋不舍的吐出来。
林志一把从法尔摩德手里拿过火机,自己点上,吸了一口说道:“我可不是土豪,这是教官给我的,当时我挨了四鞭子,居然没倒下,也许感动了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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