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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并不是很缺钱,他对于微软抱有很大的希望,虽然现在不挣钱,但是微软就相当于他的孩子一样,加上对于自己的公司的热爱,所以还保留公司一半的股份,虽然不怎么想转让自己的股份,但是说实话比尔感觉陈义华过来就是送钱的。
因为陈义华保证两个投资基金公司不介入微软公司的日常管理,只会查看一下公司的财务报表,而且两个基金的总部在香港,美国并没有分部,所以比尔才没考虑多久,就答应陈义华入股。
虽然没考虑控股微软,但是陈义华绝对不会让人稀释他的股权的,在定合同的时候,陈义华也经过深思熟虑,特地让李渣德把方方面面都考虑了,合同写的很规范,尽量做到不留漏洞。
公司增股的时候,同样的价格,南朝陈基金和幼苗基金有优先购买权,不得随意稀释两大基金的股份,公司资金扩张融资的时候,两大基金在同等增资价格下可以优先注资公司,保留基金在微软的股权。
做为微软创始人,后世比尔个人在微软已经只持有公司8%的股权了,就是因为在公司的壮大过程里,股权不断的被人稀释,所以才会变得这么低,陈义华以后又不是没有钱,当然不可能让这个情况发生,而且等以后公司壮大了,那时候如果想购买微软的股票就看谁的钱多了,就算以后微软换了一个中国人当总裁,因为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出名了,美国政府到时肯定也不能打压它了。
比尔并不知道陈义华是两个基金会的主人,他并没有照实说,陈义华只说他现在为两个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还说微软公司这股权现阶段都是由他管理,告诉两人自己香港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公司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
可能以后两大基金出名了,陈义华再也不能隐瞒,但是现在,他还不想让比尔两人知道。
对于微软的行动,陈义华感觉非常的顺利,不仅结识了两个朋友,还拿下了微软这么多股权,现在花费这么低,等到今年比尔他们搞出那套程序,公司肯定会价值倍增,明年自己卖了,估计能挣回几千倍的价钱,当然陈义华肯定没那么笨,明天就卖了它,微软的股票,陈义华是考虑长期持有的,想让他卖,想都别想。
到时候微软上市了,陈义华还想用个人名义再买点股票呢。
收购了微软的股权,陈义华并没有就离开美国,对他来说,美国的事情还没有办完,还有一件事需要办。
75年的时候,还有一家世界有名的公司在这一年成立。
苹果公司(appleinc.)是美国的一家高科技公司,2007年由美国苹果电脑公司(appleputer,inc.)更名而来,核心业务为电子科技产品,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库比蒂诺。
苹果开始发展的时候,前期主要是做个人电脑主装的,慢慢的才开始研发个人电脑,其实苹果前期的商品很单一,到二千年开始设计手机,公司产品才慢慢多元化起来,最后比微软的市值还高,当然没有它前期在电脑上的人才储备,哪来后来的产品多元化。
其实对于苹果的野心,陈义华可比对微软的野心大的多,做软件生意后世可没做硬件那样发财,而且就个人而言陈义华很喜欢苹果的商标。
现在说这些还言之过早,反正陈义华是尽量的想把这个缺口的苹果控制在自己手里,想要把它变成自家的产业,后世苹果内部纷争不断,创始人乔布斯被赶出公司,对陈义华来说这又是个机会,当然后世也因为乔布斯的回归,苹果才会壮大的。
现在自己已经有了微软公司的股份,完全可以促进两方的合作,一个是做软件的,一个是做配套硬件的,后世好像微软购入了苹果一些股份,今世有了自己,只要陈义华能购入苹果的股份,就会促进两大公司的合作,那么苹果的发展可能比原空间要快的多。
可惜陈义华想法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有点残酷,苹果之行没有像微软这么顺利,圣诞节过去了,现在已经是76年一月,陈义华找到史蒂夫·乔布斯,后世文明的苹果公司并没有成立,前世陈义华只知道微软和苹果成立的时间差不多,知道微软具体的成立时间但不知道苹果公司成立的具体时间。
陈义华找到史蒂夫·乔布斯时候,他还是雅达利公司的一个工程师,花了一些时间,两人才没慢慢熟悉,在他的介绍下,陈义华也认识了他的好朋友,未来苹果公司另一个重要的创始人斯蒂夫·沃兹尼亚克。
他们两个人,在上初中时,乔布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与斯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wozniak)见面,两人一见如故。
斯蒂夫·沃兹尼亚克是学校电子俱乐部的会长,对电子有很大的兴趣。
因为共同的爱好,因此两人迅速的成为了朋友。
现在他们的友谊已经有三四年了,可惜两人不知道,后来因为理念不同,最后两人会因为苹果公司分道扬镳。
说实话,刚开始知道苹果公司还没有创立的时候,陈义华还很头疼,因为跟史蒂夫·乔布斯慢慢熟悉了,他才发现乔布斯虽然还没有离开现在的公司,但已经有单干的想法了,只是苦于没有资金。
苹果创立于1976年4月1日那天,是乔布斯、沃兹及乔布斯的朋友龙·韦恩(longwayne)三人创立的。
现在的电脑市面上卖的都是商用的,且体积庞大,极其昂贵,制造个人电脑必需有微处理器,可是当时的8080芯片零售价要270美元,并且不出售给个人,所以现在公司还没有成立。
知道这个情况,陈义华就决定鼓励乔布斯以及沃兹,抛开那个叫韦恩的人,准备自己开始苹果的建立,还说自己可以拿出微处理器。
陈义华看过前世一些报道,知道现在摩托罗拉公司有一款出品的6502芯片,功能与英特尔公司的8080相差无几,但价格只要20美元。
现在的个人电脑主装很简单,只要设计了一个电路板,将6502微处理器和接口及其他一些部件安装在上面,通过接口将微处理机与键盘、视频显示器连接在一起,一台电脑就可以用了。
要不是香港人才太少,一些配件香港现在也没有,而且现在电脑的软件用的都是英文,陈义华都想独吞了这公司。
最后听到陈义华能提供资金,而且不用两人出钱,还能拿到处理器,当即乔布斯以及沃兹就同意了下来。
1976年1月10日,苹果公司成立,比历史上提前了三个月,一只被人咬了一口的苹果的商标,还有苹果公司的名字都是陈义华命名的,对于这些乔布斯以及沃兹都没有反对,乔布斯对于被人咬了一口的苹果很是喜爱,还夸陈义华有才,他自己不知道苹果后世就是他自己取得名字。
陈义华一共注资十万美金,创建了苹果公司,南朝陈基金拥有30%的股份,幼苗基金15,陈义华个人持股10%,总共占有苹果公司一半的股权,史蒂夫·乔布斯拥有25股份,斯蒂夫·沃兹尼亚克拥有20%的股份。
乔布斯和沃兹两人并没有拿出什么钱,是陈义华要求的,他们属于技术入股,乔布斯作为苹果公司的总裁,斯蒂夫·沃兹尼亚克为副总裁。
对于乔布斯和沃兹两个人,陈义华觉得这两个人以后可以相互制约的,他不会让这家公司一个人独大的。
有了摩托罗拉公司出品的6502芯片,电脑出品的很快,一个星期,第一台苹果电脑1就出世了。
现在的电脑还只是初创,陈义华并不想联系微软那边,等到苹果1盈利了,有了点技术储备,等到苹果2的时候陈义华才会在电脑里植入微软的软件。
因为和原期的计划不同,陈义华在美国多待了一段时间,不仅自己为公司找了一个厂房,还招收了财务人员,和销售人员,以及人事部经理,跟陈义华一起来的人,其他人都没什么事情,忙完合同的签订,他就让李渣德先回去了,安娜先不走,因为苹果的后续工作需要她。
苹果和微软不同,微软后世利润这么高,主要是花费就是在人才这方面,所以就算不怎么融资,微软其实也可以慢慢壮大,而苹果不同,他是做硬件设施的,投入大,利润就没有微软那么高了,毕竟它的原料贵了,所以苹果要想壮大,一定要持续投资,陈义华有自己的资金渠道,只要资金链不断,陈义华一定会源源不断的投钱进入苹果的,慢慢稀释乔布斯和沃兹两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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