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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叔叔灌了两大杯黑啤,双手递给金启明,然后掏出香烟,见金启明摆手,也不强求。
“我转来五中了,刚放学。”
金启明微微一笑道,对这家人的热情,着实有些不习惯。
胖婶很快端上来一大盘牛肉串和烤鱿鱼,随后又端上来一盘烤韭菜,几碟小菜。
烧烤的桌子不大,加上烧烤用的炭火炉,基本摆满了。
“来,小哥,尝尝烤韭菜,这可是我家的一绝活,这东西好呀,壮阳,哈哈!”
金启明听了,翻翻白眼,一尝,味道果然不错。
两人聊着家常,金启明终于想起来,这个胖叔他的确救过,叫王大林,为人豪爽,他被救活之后,当天就要硬塞给金启明一千块钱,还要送他一辆摩托车,不过金启明没要,那时是纯粹的雷锋主义占据脑海,现在想想真后悔···
天色已经暗了,排挡里满满当当都是人,灯光昏暗,他没有注意到,在这家烧烤摊的角落里,坐着307宿舍的三位室友。
再次发现金启明的踪迹,三人都有些激动。
金启明这人怎么说呢,看着普通不过,土不拉机的,但是身上的怪事很多。
校花在男生宿舍楼下等,晚上有熟女陪着吃饭,今天无意走到大排档,都被排挡老板拉过来请吃饭!
这尼玛,什么来头呀!
怎么赶脚全世界都围着他转,他不就是青霄镇的一个乡下小子吗,不就一个学习渣的不行,转学到五中的可怜鬼吗?!
“这小子是胖叔的亲戚呀,这么热情。”
王凯嘀咕道。
“应该是吧···”
王亮不确定的说道:“这小子够神秘的。”
“管他呢,老大,吃韭菜,壮阳!”
朱志壮不停往嘴里塞着烤韭菜。
“壮你个头,老子现在还处男呢!”
王亮骂咧咧笑道。
不止是他,王凯和朱志壮也都单着,他们家也都是农村的,条件不好,想在五中泡到妞,着实不容易。
五中的环境比较复杂,女孩也大多势利眼,你没钱没背景,想跟女生说句话都费劲。
“还是这金启明有能耐啊,刚转学过来,就泡到了校花。”
王凯无比羡慕的说道。
“切,林陶能相中他?面黄肌瘦,体格弱的风都能吹倒,一身叫花子服···”
朱志壮不屑的狠狠咬了一口猪肉串。
他瞧不起金启明是有原因的,他朱志壮可是穿的起阿迪名牌内裤的人!
“低头低头,刀疤脸来了。”
王亮嘘声喊道。
王凯和朱志壮心中一惊,急忙低下头来。
刀疤脸是五中高三级部的‘大哥’之一,每个月收的保护费着实不少,手底下养了一帮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