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她一定会生不如死的。
恭喜乃孩纸,预感又对鸟。
方卿一直没有出这间屋子,这里应该是主卧,连着的有两间书房,起居室,衣帽间,和两个卫生间。
从大大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很远的地方,可方卿知道这里其实是二楼。
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这片地区,貌似是在一个山坡上,而这间房子,就在最高点。
这里的房子,传统的角楼平房和外国样式的洋房花园夹杂在一起,不算密但是规划乱的很,可却有种特殊的魅力,好似在一幅抽象派的油画里。
远处就是很普通的民居,楼层都不高,很有时代风格,很空旷,能看见零星的,一片片的空地。
还有学校广场商业街之类的地方,和这里简直就是两个世界,被一条清澈的小河间隔开,河边还种了很多树木。
这会是十月下旬,一片郁郁葱葱的,衬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显得这里像个世外桃源似的。
方卿自认到过很多地方,但是她从没见过和这里相似的地方,说诡异还不如说是做梦。
而吃过午餐,闻着隔壁起居室慢慢传来的中药香味,方卿再一次告诉自己,你就是在做梦。
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偷偷下地,从虚掩着的门缝里,偷看那个正在目不转睛盯着药罐子看火候的男人。
他真的很美。
很男性的美。
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种潇洒的风情,让人见之忘己,心绪都会随着他的情绪忽高忽低。
董丞,很中正的名字,方卿觉得配不上他,他应该有个更脱俗的名字。
方卿见过很多美男子,董丞绝对可以排在前三。
可是,让她忍不住一再偷窥的,并不是他的美色,而是他为自己煎药时,那种专注,仿佛天下在没有他面前的药罐子更重要的东西了。
这种专注,让方卿畏惧又渴望。
她想,自己要是那个药罐子,其实也不错。
不过,那个药罐子,可是要给她喝的,所以,方卿是愉悦的,这也是她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自杀的最重要的理由。
被捧在手里,放在眼里的,珍惜着。
药香越来越浓郁,熏得方卿鼻子很痒,视线有点模糊,让她眼里的画面,渐渐蒙上了一层迷雾。
好似在梦里。
这个梦,很诡异。
有个神经质的男人,一厢情愿的认自己当女儿,一厢情愿的对自己好,一厢情愿的做着事说着话,一厢情愿的改变影响着自己,是的,都是一厢情愿。
我方卿,不需要这些。
感情,是可以用金钱买来的。
从未蒙面的至亲,也能因为金钱,而忽然变的亲密无间。
没用的时候,就是路边的野猫野狗,有用了,就是优秀乖巧的好女儿。
方卿慢慢转过身,向窗台走去,这个梦,该醒了。
不能在沉沦下去。
让一切就停留在此刻,停在她生命里,最不可思议的此刻。
不然也许,这个看似美好的梦,会变成一个噩梦也说不定。
比如说,他忽然发现,给自己当父亲,很厌烦之类的,珍惜自己什么的,也很无谓......
抱着那个熊宝宝布偶,方卿爬上了窗台,这个二楼到地面的高度,对一个幼儿来说,做阴间道,绰绰有余。
方卿身上,穿着一件连身的棉布睡衣,上身是娃娃衫的样子,花边是软软的纱布,做出了花朵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这衣服,一看就是新做的,手工很好,针脚都摸不着。
庚子泪,甲辰耻,炎黄恨,何时雪!愿英灵,永保金瓯无缺。魂魄化作精卫鸟,血花溅作红心草。看从今,一担好山河,英雄造。...
新书天子呼来求眼熟求包养小时候,林嘉若最大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可是一不小心,爹娘就给她挣了个了不得的身份又一不小心,被一个宠妻狂魔拐回了家大家闺秀什么的,这辈子是不太可能了,就勉勉强强做个恃宠而骄的嗯这是一个娘重生爹穿越,一起宠着本土女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他只不过是个法师学徒而已!请收起你那些无聊的玩笑吧,王子殿下,你认为爱德华是唯一一个经历了断头台战争的人吗?更别说他试图谋杀包括您在内的,在座的所有人!殿下,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我召集了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都没法捕拿他下狱吗?什么?...
本书简介谁说法师高贵?谁说战士就该做法师的附庸?少年柳风为报父仇,打破传统,以战士挑战法师。成就传奇。...
穿越远古,我为夔牛,盘古传承,守护洪荒,从此不周永立,山不倒,天不塌,洪荒不碎,万古不灭夔牛者,上古第一雷兽!注本书是起点洪荒小说中第一本主角守护不周山不倒,在主角带领下各位圣人齐心协力守护洪荒的小...
苏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天门镇,只有自己是人。 他更没有想到天门镇外,方圆百里,是鼎鼎有名的无人区。 少年睁开眼睛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