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肱,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
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牺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
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
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袖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于快要天亮了。
赢袖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橡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马车中。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尊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
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
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
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
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选。
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
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
宋初一问道。
“巨苍。”
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乓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
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
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
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
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
给多少钱也不卖。
重回万年前那里,有仙,有魔,有妖,有兽,有正邪之分,有成仙之望。他欲要成仙,欲要守护她,用万年换来的一次机会,改变这世间一切。犹记得,无仙的修仙世界,强者叹息,妖魔乱舞不闻仙人驾云来,只见黑风压城低。(ps标签什么的,别当真,是作者改错了)...
赶着春运回家过年,杨小贝在凌晨两点半的县城里迷失了,结果直接走到了1979年的老家,遇见还没结婚的爸妈谁能帮忙解释她手上的拉杆箱还有炫酷的双肩包是怎么回事?...
本书简介☆★☆★☆★☆★☆★☆★☆★☆★☆★☆★☆★☆★☆★☆★☆楼子硕觉得自己很苦逼,偷偷爱了上自己的下属她不仅结了婚,而且还有一个孩子。苏一航觉得自己很悲催,看着别人追求自己老婆自己却连发言抗议的权利都没有。童昕觉得自己很苦逼很悲催每天不仅要被喜怒无常的上司精神凌虐还被外遇的丈夫不停地纠缠。☆★☆★☆★☆★☆★☆★☆★☆★☆★☆★☆★☆★☆★☆★☆☆公告文案毁三观,内容却正儿八经...
一个如同神一样的超级兵王,厌倦了杀戮的生涯,甘愿隐藏在花都。且看陆浩,如何穿梭凡尘,游戏人间...
轮回三百年,世不过二十,顾攸宁有她自己的执念。我生来便是仙,你生来就是魔。我现在不会爱你,将来也不会。尽管口中绝情至此,最后还是以身为他挡住致命一击,换来的是一句截铁斩钉的诺言宁可我负天下,也休叫天下负她,若是东海作梗,我便让东海日夜不宁,若是阎王敢收下她的命,我就叫世间再无冥界!本文性质主线玄幻,穿插言情,附带宅斗,小甜含虐大团圆。...
鸿蒙初开,万兽称王,一人战天地,斩万兽,成首位人类大帝。正邪不两立,战争所难免,两败俱伤,共灭。亿万年后,古大帝玄武将死,却遇一神胎,见猎心喜,命其继承衣钵,可这胎儿的发展却远远的超出了他的想象一粒刺青传承之石可改变一人一生的命运。一块至尊神兽的传承神骨更可获逆天武技。扫乾坤,荡苍穹,谈笑间,破苍天!生与死,轮回不止我们生,你们,死!孟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