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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晚上会看。”
她就事论事地说。
接下来他聊了聊项目架构的细节,两人心平气和地讨论了一番,闵慧以为他会提到BBG或者家骏的报道——这两样都跟她有关——但程启让除了工作什么也没说,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越是这样,她反而越是心里发毛。
末了,他淡淡地说:“你养过狗吗?”
“没有。”
“听我的劝告,千万别养。”
闵慧默默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提到养狗。
“我太太有只哈士奇,你应当见过,买来的时候还是小puppy。
我还记得它到家里的第一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深更半夜,叫个不停。
又喜欢乱咬东西,随地大小便,把家里弄得脏极了。”
说到这里,他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咖啡,“没过两个月,它就从十几斤的puppy,一下子长到了五十多斤,开始掉毛,一团一团的,遍地都是。
家里的阿姨一天三次用吸尘器,也不能保证完全干净。”
“……”
“尽管我讨厌狗,但我太太十分宠它,这狗每天都要上床跟她一起睡,不然就不睡。
我太太也不反对,反而让我学会习惯。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搬到客房去——也就再也没搬回来。”
“很显然,在你和哈士奇之间,你太太认为哈士奇更可爱。”
闵慧挖苦道。
“没错。”
他承认,“哈士奇也知道我不喜欢它,因为我对它从来就没好脸色,它就一心一意地取悦我太太,对她特别忠实、特别听话、有一次我跟太太吵架,他居然冲过来咬了我一口。
不严重,但出了不少血,我太太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还说狗这么做没错,它只是想保护自己的主人。”
闵慧看了看手表。
“再给我两分钟,故事还没讲完呢。”
“……”
“终于有一天,我太太不在家,轮到我来遛狗了。
我就把它带到一个公园,在那里,它遇到了一只黑色的比特犬,两只狗突然就打了起来——”
“……”
“哈士奇死得很惨,它是被活活咬死的,地上都是血,挣扎了很久才断气。
我太太知道后,哭了一个星期,发誓说这辈子再也不养狗了。”
夕阳透过窗子照在他的脸上,他的眸子有一种残酷的灰色,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闵慧的心猛地一缩,道:“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跟你聊一聊一只不听话的狗,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闵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道:“程启让,你等一下。”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纸,一只笔,在上面写了两行字,扔到他面前:“这是我的辞职信,本姑娘不干了。”
他冷笑一声,站了起来,一面披上风衣一面说:“请你给辛旗带个话儿:既然有雄心壮志,就放马过来,GAM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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